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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泄密案无罪定谳 柯建民:滥权护航践踏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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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07月12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台北报导)前总统马英九因涉嫌泄密案被起诉,12日获高等法院判决无罪定谳。为此,告诉人立法院民进党团总召柯建铭,在脸书发文痛批更一审判决替马“滥权护航”、“践踏宪法”;北检也调侃,不同法官就相同事实,做出相互歧异的判决,“如同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样”。

柯建铭表示,前检察总长黄世铭泄密给马英九早已判决有罪定谳,显示马英九无权听取、接收及处置侦查中案件的侦查、通讯监察秘密及个人资料,且一、二审判决也明确认定马英九有泄密行为,虽然一审以马是基于宪法上“院际调解权”而判无罪,但二审也已经驳斥一审判决的错误论点。

“最高法院的职责在于法律审而非事实审”,柯建铭强调,最高法院罔顾二审判决已详列的相关证据,反而以二审判决的事实认定是以“抽象标题或类别之笼统叙述”或对于罗智强、江宜桦矛盾证述的取舍,来驳斥原二审判决的不是,逾越第三审为法律审的职权,将最高法院地位自我矮化,根本是滥权发回,刻意护航。

柯建铭认为,更一审接力护航,认为马英九没有泄密事实,因此判决马英九无罪,明显抵触证据,也与黄世铭案及一审、二审的认定相矛盾,让马英九有借口宣称总统有“行政特权”,可将政治黑手透过检察总长深入侦查个案,让“特务治国”正当化,“宪法悲歌泣血!”

北检也透过声明稿透露,更一审审理期间,法官未针对马英九是否有“构成要件不该当”的情况,让检辩双方进行辩驳,又于言词辩论时,未经事先沟通,不当限缩检察官及告诉代理人每人仅有10分钟的发言时间,架空刑事诉讼言词辩论程序,有违公平审判原则。

马英九也对判决结果发表声明稿回应,宣称判决结果有助于确立总统在宪法上所应享有的行政权。对此,柯建铭表示,这就是他最戒慎恐惧的部分,如果本案结果是让总统可以介入刑事个案侦办,罔顾检察官的独立性,甚至任意滥用这些应秘密的资讯,总统就成了毫无节制的宪政怪兽。

北检也认为,无罪判决无异是宣告总统可以基于任何目的,任意使用犯罪侦查所得之通讯监察秘密资料及侦查秘密资讯,却可豁免任何刑事责任,将使“司法监听沦为政治工具”,戕害个人隐私,造成监控全民的寒蝉效应,进而侵蚀民主法治宪政基础。

文末柯建铭也正告马英九,无罪是因为更一审采取比其他案件更严格的采证标准,绝对不是马清白,更不是马英九做为总统而拥有行政特权,“马英九,你违法泄密、特务治国,在历史上是有罪的,这是无法辩驳的!”对于是否考虑寻求再审或非常上诉等救济管道,柯建铭受访时仅表示,会再跟律师研议。

责任编辑:郑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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