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卖人口 古时刑律严惩不贷 

作者:吴岳
如果在中国古代拐卖人口,各朝刑法将如何惩治?(Fotolia)
font print 人气: 906
【字号】    
   标签: tags: ,

不久前,媒体报导了徐州八孩母被铁链锁颈,遭受囚禁及虐待一事。此事涉嫌拐卖人口,备受外界关注。徐州官方发布四次通告,其说辞对八孩母身份前后矛盾,引发外界质疑,更有法律人士认为,中共官方纵容和参与拐卖人口犯罪。如果在中国古代拐卖人口,各朝刑法将如何惩治?

在中国古代,律法称拐卖人口为“略卖”。略,《方言》二所说:“略,强取也。”《唐律疏议・贼盗》注释:“不和为略。”略人,就是违背当事人的意愿,以强迫、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行掳掠,卖给他人为奴,或做妻妾等罪行。

由于人贩(古称略卖人)“逆天心,悖人伦”,违反人道,因此汉朝《盗律》对人贩严惩不贷,处以磔刑。此刑罚非常严苛,不仅斩杀人贩,还要分裂其尸。汉律严惩人贩,对于明知拐卖,仍然参与买卖的人也视为同罪,“略卖人若(知)人略卖人而与贾,与同罪。已略未卖……皆磔。”

自汉朝以降,历代王朝对于拐卖人口罪,皆以汉律为基准,只是刑罚轻重有所不同。北魏《盗律》规定:“掠人、掠卖人和卖人为奴婢者,死。”唐朝律法规定:“诸略人、略卖人为奴婢者,绞;为部曲[1] 者,流三千里。为妻妾子孙者,徒三年。”

《元史‧刑法志》记载:无论官员,还是百姓等人,“但犯强窃盗贼,伪造宝钞,略卖人口,发冢放火,犯奸及诸死罪”,元朝将拐卖人口罪与伪造假钞、杀人放火、强奸、盗墓等罪并论,都是死罪。

到了明朝,大明刑律规定,“设方略诱取良人为奴婢、为妻妾子孙,杖一百,徒三年”,诱拐良民做奴或妻妾子孙者,依律杖打一百,流放三年。到了万历年间,“略人略卖人条例”判人贩充军。对那些想方设法强掳诱骗良人及拐卖良家子女的犯人,无论买卖交易事成与否,按律人贩都要被发配充军。如果拐卖人口在三人以上,或是怙恶累犯,犯人要戴一百斤大枷,在监狱外示众一个月,然后发配到边关充军做苦役。如果犯人累犯三次,要被发配到极远地永远充军,如果犯人死了,他的子孙要接替他服刑。

曾有媒体报导,有人贩拐卖儿童后,故意将其手脚弄残,强迫儿童行乞。明朝时,刑法中有一条“采生折割”罪,也就是故意割伤弄残儿童。犯下“采生折割”罪的人贩子,一旦被官府抓获,按律凌迟处死,涉案人员,不论主犯从犯,同罪而论,严惩不贷。凌迟,就是一般说的千刀万剐。

清朝刑律规定,用迷药或任何邪术诱拐儿童,买卖人口者,斩立决。凡是诱拐良民做奴,不论首犯从犯,不论买卖人口交易是否事成,一律杖打一百,流放三千里做苦役。人贩诱拐良女,且奸辱者,依律绞立决。

人贩诱拐良民,牟取暴利,甚至奸淫民女或弄残儿童,其罪行泯灭人性,丧尽天良。中国古代历代刑律,对人贩均是处以重刑,严惩不贷。

注[1]:指隋唐时期,介于奴婢与良人之间属于次等人的社会阶层。

参考资料:
《唐律疏议》
《大清律例》
《元史‧刑法志》@*#

责任编辑:王愉悦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related article
  • 元世祖忽必烈入主中原,称帝九年后,发现不少官员的德才和职位不相符,导致很多政事废弛。忽必烈向汉臣张雄飞、江孝卿说起此事,将此局面比喻为“大厦将倾,非良工不能扶”。并询问二人的建议。
  • 古典小说《红楼梦》第三十九回中,有这么一段:贾母等人在屋里聊天,忽听外面的人吵嚷起来。贾母问怎么了,丫鬟回话说:“南院子马棚里走了水了,不相干,已经救下去了。”这里的“走水”是失火的意思。
  • 明仇英《清明上河图》描绘的市井鸡贩。(公有领域)
    在当今社会,人们称生意人为“商人”,称买卖行业为“商业”,而买卖双方交易的物品称为“商品”。在上古三代,中国出现了一个商朝。现今人们所说的“商”,是否和商朝有关呢?
  • 桌历
    从1752年9月3日至13日,英国没有任何人出生、死亡、结婚或工作,也没有爆发战争或出现天灾人祸,甚至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事实上,这11天并不存在于英国的日历上,也就是英国人在当年的9月2日晚上睡觉,隔天早上起床就是9月14日了。为什么英国会凭空失去11天呢?
  • 九品官人法的出现和存续,是适应了当时的社会要求。皇帝把士族看作人才库,犹如对待御苑里的宝马良驹,既给予高规格优宠,又得备好鞍辔、打上马钉儿,以保证能驾驭驰骋。朝廷不断加强管理规范,以保证士族的精英优品不堕。
  • 九品官人法在实行中,相关的配套管理制度越来越完善。在东晋到南北朝这六朝时期,打造了历史上特有的士族文人贵族时代。表现上是:皇权或皇朝虽频繁更迭,而士族大夫们持续稳定地职掌国家典制。中国礼制文明与文化不因皇权姓氏改变而损折。因此,我觉得以士族制度或者文人贵族制度来概说六朝政治制度,更能贴近历史真貌。
  •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主要选官制度是九品官人法,约存在了四百年之久,上承两汉察举制,下启隋唐科举制,深刻影响了社会的兴衰更替与文化走向。士族集团纵横国政,士族标举贵族精神品质,享有空前绝后的荣誉和地位。这也是中国在长期分裂大变革时期的一段特有现象。本篇以人才选举制度为核心,概括揭示九品官人法在每个大的历史时代用人之面貌,以及其与社会文化的关系。
  • 上古中国礼仪文化并非仅指人们的社交礼仪,其范围涵括了上至国家的政治制度、律法典章,社会的道德伦理、思想文化;下至黎民百姓的做人准则、日常生活中方方面面的规范,无不包含在内。中国礼仪文化是自天而来的文明,源自于神的智慧,内涵博大精深。
  • 清朝的慈善机构相当完备,不仅有官办的养济院、育婴堂、普济堂等,也有民间力量自办的地方善堂、宗族义庄和工商业者的会馆公所。官办和民办的慈善活动涵盖了慈幼、养老、恤婺、助葬和疾病救助等多个方面。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