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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国家太空中心改制 专职9大业务进军太空领域

图为国家太空中心。(维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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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2年04月19日讯】(大纪元记者吴旻洲台湾台北报导)立法院会4月19日三读通过《国家太空中心设置条例》,国家太空中心将改制为行政法人,监督机关为“国家科学及技术委员会”,未来将负责研拟与执行国家太空科技计划,进行太空科技之研发、技术移转及加值应用等九大业务。

国家太空中心掌理的九大业务范围包括,研拟与执行国家太空科技计划;进行太空科技之研发、技术移转及加值应用;促进太空科技之国际合作及交流;协助推动太空产业之发展、提供产业技术及升级辅导;进行太空事务相关法制研究。

此外,还有办理国家发射场域之选址、前置规划、受托营运及管理等相关业务;受托办理发射载具与太空载具登录及发射载具发射许可之审查业务;培育太空科技人才及推广太空科学普及教育与推动民间参与,以及其他与太空发展相关事项。

三读通过条文规定,为提升国家太空科技研发能力,执行国家太空政策与计划,促进台湾太空活动及太空产业的发展,特设国家太空中心。本中心为行政法人,监督机关为将由科技部改制的国家科学及技术委员会。

另外,院会也通过多项附带决议,包括请科技部、太空中心在条例完成立法施行后5个月内,订定利益回避相关规定;国家太空中心改为行政法人后,相关业务将更具弹性,但相关采购不再适用政府采购法,易衍生弊端,因此要求太空中心于条例完成立法施行后,在3个月内订定适用采购规章,并依法送科技部备查等。

对此,科技部表示,国家太空中心完成转型为行政法人后,除了延续执行现行太空计划与科研业务外,将被赋予更多协助推动日益蓬勃发展的太空产业与人才培育等太空事务,预期将进一步提升台湾在全球太空科技领域的竞争力。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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