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疫后首场游行须挂编号牌 钟剑华批政治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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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3年03月27日讯】(大纪元记者理尔、林一山香港报导)2020年香港COVID-19疫情爆发后,警方一直以防疫为由拒绝批准游行集会申请。今年3月26日,有居民因不满政府计划在将军澳区内填海和兴建厌恶性设施而举办游行,被视为限聚令取消后首场游行。不过警方要求游行人士须佩戴挂颈编号牌,参加人数亦不得超过100人。有学者形容今次游行是“样版式示威”政治秀,并非真正的“示威”,只是配合政府的需要,让政府可以对外宣称香港有示威游行自由。

政府早前宣布,计划在将军澳第132区,即维景湾畔对出约一公里处填海,以容纳6个厌恶设施,包括公众填料转运设施和混凝土配料厂,以及有特定地域要求的电力设施、建筑废料处理设施、废物转运站及海上垃圾收集站。

“都会駅业主委员会”向警方申请游行不反对通知书获批,诉求是反对将军澳区内填海及兴建厌恶设施 。游行于3月26日早上11时半开始,大约有80人参与,由调景岭体育馆外南面公园,游行至将军澳南梯台。

参与者手持标语,包括“反对将军澳再填海”、“不要空气污染!不要影响健康!”、“反对兴建水泥厂垃圾处理厂”等;亦有人叫出“反对垃圾处理厂”、“要求政府聆听民意”等口号。

在游行期间,游行队伍被胶带包围,大批警员在附近拍摄游行人士和巡逻。警方亦出动3辆警察机动部队“战术巴士”及其他警车在游行路线戒备。“战术巴士”设有3个小窗口,紧急时可发射催泪弹;车顶亦加装多个360度监视镜头。

在游行出发前,有记者尝试进入封锁线采访参与者,有广播指收到警告,呼吁记者离开,否则游行有可能被终止。

翻查警务处网站刊登的不反对通知书,游行设有严格限制。例如,游行人数上限为100人,当超过上限时,主办者须呼吁多出的人士离开;主办者须确保游行符合所有香港法例,包括但不限于《国安法》;主办者须确保游行不会有任何不利于国家安全的行为或活动发生,包括但不限于作出、发表、出售、分发或展示任何具有《刑事罪行条例》第9条所指的煽动意图的作为、文字、言论或刊物;游行人士须佩戴印有独立编号的挂颈编号牌;主办者须确保参加者遵从《禁止蒙面规例》,主动向戴口罩或蒙面参加者查问是否有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并要求提供证明。

陈展浚:居民无奈接受警方要求

发起游行的“将军澳民生关注组”召集人之一陈展浚认为警方的要求严厉,但为了顺利举行游行,只能无奈接受。他坦言自己与不少居民看到不反对通知书相关条款都曾经挣扎,形容居民是无奈接受警方要求,“有得选的话大家都不会想接受”。

陈展浚称,今次警方要求的挂颈编号牌需要很多人力物力制作,在多个屋苑团体协助下才能够配合。他质疑如果只是一条小乡村面对迫迁,怎样有能力去符合警方严苛的要求,会否剥夺一般人游行示威集会的权利。但他希望今次游行能够证明香港社会有能力举办和平的游行集会,警方日后无需设立那么多条款限制。

钟剑华:“样版式示威”政治秀

学者钟剑华3月26日在“时代公民教育平台”YouTube频道上强调,游行示威权利本应受到《基本法》保障,但政府以《国安法》或其他手段施压,当《基本法》承诺不存在,剥夺市民的权利。他形容今次游行是“样版式示威”、“游街示众”或政治秀,并非真正的“示威”,又不准蒙面或戴口罩。他预计将来会有更多类似“游行”活动,不会触及政治敏感议题甚至表态支持政府,只是配合政府的需要,让政府可以对外宣称香港有示威游行自由。

钟剑华批评今次警方的安排是大倒退,并质疑警方根据哪条法例赋予权力审查示威材料、无限扩大权力;他忆述上世纪六十年代的游行也不须预先报名和申报示威口号。

黄伟国:改造游行文化

学者黄伟国3月26日在同一频道上直言在《国安法》实施后,香港的游行文化慢慢被政府改造,或变成一种厌恶性、侮辱尊严的活动,让政府能够继续宣称香港有游行示威和集会自由。

他形容今次游行的参加者被警方用胶带困在一个区域,像猪笼内的猪,抑或在学校排队的学生;他亦质疑这种游行示威是否能够改变政府政策,因为人数少,政府不会放在眼内。

女工会取消妇女节游行

前民阵成员团体香港妇女劳工协会原定3月5日在湾仔举行妇女节游行,但在3月4日突然宣布取消游行。女工会当时发声明形容决定“十分艰难”,感到遗憾和无奈,并指游行原获警方发出“不反对通知书”,但及后警方多次约见,该会已“竭力为落实行动而作出修订协议”,但结果是不能如愿。另外,社民连亦发声明指透有4名成员遭国安警约谈,被警告不得参与妇女节游行,国安警更明言若坚持出席将会作出拘捕。

责任编辑:连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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