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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删除惩戒权 民团赞成吁政府提配套

儿少团体28日共同举行记者会,支持法务部日前公布《民法》第1085条修正草案。(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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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3年03月28日讯】(大纪元记者林紫馨台湾台北报导)法务部日前公布《民法》第1085条修正草案,并删除“惩戒”文字,改为教养时不得对子女为身心暴力行为。儿少团体指出,亲子惩戒权修正的目的不是限制家长管教孩子,而是去除惩戒观念,防止暴力成为管教方式,并赞成法务部修法,呼吁政府未来加强社会沟通,提供资源给家长学习良善亲子关系。

台湾少年权益与福利促进联盟、人本教育基金会、小民参政欧巴桑联盟、台湾家长教育联盟、台湾亲子共学教育促进会28日共同举行“支持不打小孩,终结复制暴力”记者会。台少盟理事长林月琴表示,去年11月儿童权利公约第二次国际审查结束,法务部便积极提出修正草案,反映政府重视这项议题,值得肯定。

林月琴指出,过往有家暴个案的父亲在法庭辩称,对6岁小孩暴力管教属于合理管教方式,但这种观念令人担忧;根据儿童权利公约精神,儿童应被视为独立个体,需要尊重与沟通,而非教训和打骂,期待此次修法对减少假管教之名的儿童虐待行为有所助益。

人本教育基金会主任秘书陈志远表示,赞成法务部提出的修法草案,不仅是维护儿童权益,也意味政府必须投注心力在亲职支援系统,不能因为是家务事就置身事外。一般人以为,如果有家长反对修法,是因为“想要惩戒”,实则不然。家长通常想追究的是:“还可以怎么办”。

陈志远说,盼法务部注意到父母所表达的需要,并不是继续打骂小孩的权力,而是需要国家提供充分支持。惩戒只会使父母困在无力的循环之中,《民法》的修正,本身就是在支持父母挣脱无力,摆脱对暴力的依赖。

台湾家长教育联盟理事长黄聪智呼吁相关部门,修法只是开始,透过本次修法,除了宣示拒绝暴力,更应该针对亲职教育,进行深度的讨论,明确提出政策方向以作为配套措施,提供家长友善亲职资源与育儿环境。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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