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决定暂时保留堕胎药的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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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3年04月22日讯】(大纪元记者戴芙若综合报导)周五(4月21日),美国最高法院否决了下级法院对堕胎药米非司酮设定的限制,暂时保留女性获得该药物的权利,同时诉讼仍在继续。

米非司酮(mifepristone,又称RU-486)于2000年获得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的批准,近年来其使用管制已被解除。在拜登政府的领导下,FDA在零售药店普遍提供此堕胎药,包括邮寄的方式。

最高法院周五的裁决,让拜登政府和支持堕胎的人和团体取得了暂时的胜利,但最高法院可能会在今年晚些时候,被要求重新审理这个案件。

在一份简短的命令中,大法官们批准了司法部和药丸制造商丹科实验室(Danco Laboratories)的紧急请求,以搁置地方法官的初步禁令。

最高法院的判决发表后,拜登在白宫发表的一份声明中表示,由于最高法院中止了下级法院的禁令,“米非司酮仍然可用,并被批准安全有效地使用,同时我们继续在法庭上进行这场斗争。”

代表反对堕胎的医生和医疗团体的原告、“捍卫自由联盟”(Alliance Defending Freedom)的律师埃里克·巴普蒂斯特(Erik Baptist)表示,将继续寻求在下级法院继续加速审理此案。

最高法院的保守派大法官克拉伦斯·托马斯(Clarence Thomas )和塞缪尔·阿利托(Samuel Alito)公开反对该决定。阿利托在长达四页的异议中写道,政府和丹科并未表明他们可能遭受“无法弥补的伤害”。

此案是自大法官推翻“罗诉韦德案”(Roe v. Wade)以来,最高法院审理与堕胎相关的最重要的法律纠纷。

近一年前,最高法院推翻“罗诉韦德案”判决,结束了联邦对堕胎权的保护。自那以后,十多个州已采取行动取缔或严格限制堕胎程序,而其它州则试图成为寻求堕胎妇女的避风港。

该法律争议始于去年11月,“捍卫自由联盟”对米非司酮的使用提出质疑。他们争辩说,FDA在批准该药物时选择了“政治而不是科学”,并敦促最高法院停止批准该药物。

在这种情况下,问题不直接在于堕胎药,而是FDA在20多年前批准该药物时是否采取了适当的行动。“捍卫自由联盟”指控FDA在批准该药物时“选择了政治而不是科学”,并通过取消围绕米非司酮的关键保障措施所采取非法行动。

拜登政府和丹科实验室反驳说,米非司酮已多次被FDA专家的审查程序认定为安全有效。

前总统川普(特朗普)任命的美国地方法院法官马修‧卡斯马里克(Matthew Kacsmaryk)于4月7日发布了禁令,暂停了FDA对米非司酮的批准,此案迅速上升至最高法院。

该禁令被美国第5巡回上诉法院部分推翻,但上诉法院保留了限制,怀孕妇女只能在孕期7周内获得该药物,而不是10周,并且不能通过邮寄获得。

司法部辩称,允许下级法院对米非司酮施加的限制继续存在会造成混乱。

然而,情况变得复杂,17个民主党领导的州和哥伦比亚特区提起单独诉讼,而华盛顿的一名联邦法官已命令FDA根据现行规定保留米非司酮的使用权。

拜登政府表示,这些裁决相互冲突,给FDA造成了难以为继的局面。

自2000年首次获得批准以来,米非司酮已被超过500万妇女用于终止妊娠。

米非司酮与米索前列醇(misoprostol)一起服用,首先阻断维持未出生婴儿存活所需的激素,引起痉挛和宫缩,然后将死胎从母亲的子宫中排出。

该药物在终止早孕方面有97%的有效性,但据制造商称,大约3%服用该药物的女性需要“因持续妊娠、大出血、不完全排出或其它原因(如患者要求)”进行手术干预。

责任编辑:叶紫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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