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继承伤害亲人感情 预立遗嘱把遗产变礼物

作者: 林静如, 钟依庭, 彭志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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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记得那个常常来我们家吃饭的许伯吗?”那天阿富律师滑手机滑到一半,突然抬头跟我说。

“记得啊!他每次来我们家吃饭都是西装笔挺的,七十几岁的人,看起来还是玉树临风、风流倜党的,呵呵!”

阿富律师因为喜欢研究美食,前两年把供应事务所员工餐的厨师产能释放出来,开了一家私厨料理,所以现在我们常常要招待一些周边人脉圈的聚餐,许伯就是其中一位常客。

虽说阿富律师的客人中,名流显要都不少,但许伯就是有着异于常人的绅士气度,身上的衣物从来都是光鲜亮丽,散发着老派的优雅,笑容里也总是有着长者的风范,所以让我特别有印象。

“他不在了耶!”

“怎么会?他看起来身体很硬朗啊!走路讲话都看起来不像他的年纪,感觉可以活到一百岁啊!”

“听说是酒后和人家发生冲突,出了意外。详情我也不知道,等他太太来跟我开会我再问问。”

近年我们身边真的不少这样的例子,前不久还跟我们聚餐聊天的人,隔一阵子却接到令人遗憾的消息,或许是我们自己也有一定的年纪了,意外不再是那么让人意外。

听阿富律师说,是许伯的太太打电话来询问遗产分配的问题,他才知道许伯已经不在人世了。

许伯太太说,她和许伯有四个子女,平常都是她在持家,许伯几乎不大管家里的事,自己赚的钱都尽情享受挥霍,还好家里有一些祖产可以收租,所以许伯的太太靠着每个月收到的房租及跟会来维持家计。

随着年纪越来越大,她曾经几度想跟许伯讨论家中资产的传承问题,希望许伯能够提早写遗嘱说清楚,只是每次一开口,就被许伯喝斥她在诅咒自己。

许伯跟太太说,当年自己的父亲在世时都是口头告知子女要怎么分财产,虽然兄弟间也有人觉得分得不公平,但碍于长幼有序及传统孝道的观念,父亲的分配大家也不敢有异议,所以许伯认为自己的财产想怎么分,旁人没有插嘴的余地,等他要闭眼前再来交代就好。

许伯退休之后,平常一起喝酒的哥儿们不是生病就是离世,许伯的生活顿时失去重心。有一次在朋友建议下开始投资股票,开启了疯狂追股的退休人生。许伯迷上股市后,即使惨赔数次,还是深信自己能再翻身。过没多久,用来养老的几百万退休金就没了,加上小儿子成家时的房贷他也支出不少,养老金所剩无几。

有一天晚上,许伯的太太一如往常的准备晚餐,不料却接到一通电话说许伯在医院需要急救,事后听说是因为许伯酒后与人发生冲突,被发现时倒卧在男厕里,经过急救仍回天乏术。

许伯突然离世没留下任何交代,关于后续遗产的分配,许伯的太太也不知道该怎么处理,结果因为许伯生前曾经给女儿嫁妆、帮儿子出房贷等等举动,让子女对如何分祖产吵到几乎要决裂。

许伯的太太说:“孩子们要我找律师帮他们做公平的处理,不然就只好上法院谈。”听说她在向阿富律师咨询的时候,不停后悔自己当初应该坚持要许伯提早处理身后事。但她现在只能眼看着子女争产,徒呼负负。

其实,我们在事务所遇到的类似案例不少,有些人就连已经写好遗嘱,都还有子女们觉得不公平而闹上法庭。

时代已经不同以往,我们不该再因忌讳而不去思考或执行身后事的处理,否则都是为子女埋下未来走上法庭的隐忧。

建议大家可以在中壮年阶段,就开始找律师及相关专业人士规划一下养老及传承事宜,别让金钱变成杀伤家庭情感的武器。 

【律师这样说】

在现今社会,长辈们似乎对于死亡、遗产、身后事等议题仍然抱持相当禁忌的心态,总认为来日方长,子女间也和和气气,好像没什么诱因需要预立遗嘱。然而,所谓的“和气生财”、“家和万事兴”,有可能只是表面的和平,当家中长辈仙逝后,面临庞大的遗产利益,有多少人真能把伦理道德、尊卑亲疏奉为圭臬呢?

在法律咨询的过程中,遗产纠纷往往是常见的案件类型。虽然《民法》上关于继承人之间的权利明定了应继分的制度、继承优先顺位,以及可分得遗产的比例分配,然而遗产案件并非单纯的数学题目,不是套用民法的公式就能得到完美无缺的解答。

预立遗嘱是对的选择?

以许伯的案例来说,因为他生前已经因子女结婚、分居而有赠与财产的情况,照理来说,子女受赠的款项是要全数列为遗产范围,再按照应继分去分配,但是赠与的原因很多,可能许伯是因为股票赚钱或子女刚好讨他欢心就汇款给他们,很难证明是因为结婚、分居而给的,在法律上还是有一些举证需要提出。

在这种情况下,因为许伯没有预立遗嘱事先交代,子女很容易认为遗产分配不公,造成彼此间的嫌隙与怨怼。这种状况下不太可能透过协商的方式拟定大家都满意的遗产分割协议,往往只能透过提出分割遗产诉讼,让亲人们对簿公堂、解决纷争。

看完这个案例后,回头想想,你会选择不预立遗嘱,等到人走了之后让下一代花钱缴纳裁判费、律师费,并因诉讼程序奔波数年吗?还是应该选择预先请律师撰拟、请公证人公证遗嘱,把本人对于遗产分配的真意清楚写明,让下一代免受诉讼之累?

我相信后者对你来说才是既省钱、又可以让后代子女心服口服的选项吧。

预立遗嘱的优点,除了让遗产避免下一代受诉讼之累,徒生劳力、时间、费用等无谓成本以外,也可以先让子女知道自己与他人之间有哪些债权债务关系,例如:借名登记财产给他人、与他人之间有借贷尚未清偿,或是自己的财产由他人代管等等,让继承人对自己的财产状况有清楚的了解,未来才知道该争取哪些权益。

否则很多子女没有和父母一起住,很难知道父母的实际财产状况,或是与他人之间有哪些恩怨纠葛。

再者,如果希望下一代可以好好使用财产,避免一夕之间因为继承而只会挥霍或不事生产,也可以透过遗嘱信托的方式,妥善分配遗产配额。例如可以约定将不动产逐年过户给继承人,避免直接过户后,马上拿去贷款或出售。

如果遗产是存款,也可以设定每年、每月分配的额度,例如每个月只能领取基本生活所需的额度,让遗产可以细水长流,达到最有效的利用,避免继承人铺张浪费,导致前人的努力一夕间化为乌有,演变成“富不过三代”或家道中落的局面。

预立遗嘱的步骤与程序

说到这里,你是否也开始思考要如何规划自己的遗产分配了呢?如果对于怎么开始毫无头绪,以下建议几个步骤,希望能帮助你梳理整个程序喔!

一、了解自己的财产有哪些:一般人可能会不清楚或忘记自己名下有哪些财产,或是在哪些银行机构开户过。最简便的方式就是本人或委托他人,至国税局调阅自己的财产、所得清册,初步了解名下财产的不动产坐落在哪里、持分多少,以及有在哪些银行机构开立账户,甚至持有的股票也可以一目了然。

但如果是民间、亲友间的借贷或其他借名登记等,就要特别确认有没有书面立约,或是有无其他间接证据得以证明双方间债权债务关系。

二、撰写遗嘱:在了解财产状况后,就能开始规划遗嘱内容及遗产分配。遗嘱内容必须符合民法所列的法定要件。建议可以委托律师撰写,以免因要件不符,导致遗嘱无效,或是因为文字用语模糊不清,造成继承人对遗嘱的解释有出入,日后衍生诉讼纷争。

三、公证、见证或信托:公证其实并非遗嘱有效的必定要件,但经过公证的遗嘱,由于是先经由公证人确认立遗嘱人的身心状态,因此日后遗嘱的效力比较不会受到质疑。

另外,如果是公证遗嘱、密封遗嘱、代笔遗嘱、口授遗嘱都需要有见证人全程在场并签名才有效力。倘若希望遗产可以有更为弹性的利用,可以再跟银行、信托机构签署信托契约,规划更符合自己理想的方案。(网站专文)

书封。(远流出版社提供)

<本文摘自《后青春幸福相谈室【作者亲签版】》,远流出版社提供>

●遗嘱一定要保管好 别让遗产给人猎走

●订立公证遗嘱 只需简单四步走

●华人亲笔写遗嘱 细节隐患莫小觑

责任编辑:曾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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