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钟文智涉炒5档TDR案 二审判17年半

台湾高等法院刑事庭大厦。(Google街景)
人气: 106
【字号】    
   标签: tags: , , ,

【大纪元2023年05月31日讯】(大纪元记者吴旻洲台湾台北报导)摩坦利投资公司负责人钟文智炒作5家公司凭证(TDR),套利4.4亿余元,二审31日依违反《证券交易法》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判刑17年6月。全案可上诉。

曾任“连一鲍鱼”董事长的炒手钟文智,被控2010年炒作TDR,以大量人头账户圈购在证交所上市交易的新加坡欧圣公司、扬子江公司等多档TDR,再以连续相对成交、高买低卖或虚挂买单等诈伪手段操纵价量,获利4亿4132万余元

本案争议点在于TDR是否为《证交法》所规范的“有价证券”,由于涉犯另案的邹官羽日前向北检控告金管会相关人员伪造文书罪,指控金管会称TDR是公告核定的“其他具有投资性质之有价证券”,因此害他坐牢,钟文智也口径一致喊冤。

不过高院判决表示,宝来证券2009至2011年间在台湾承销发行新加坡欧圣公司、扬子江公司、超级公司、明辉公司、特艺公司及中国泰山公司TDR,担任摩坦利公司负责人的钟文智藉由大量人头账户掌控相关TDR,违法操纵量价,获利4.4亿余元。

至于TDR的属性,高院认为TDR的实质权益最终归属于外国发行公司,且TDR与外国发行公司的股票,不论从盈余分派、賸余财产分派、认购新股及股份表决权等股东权益来看,基本上完全相同,因此TDR符合财政部公告的“外国具有投资性质之有价证券”,意指买卖TDR须受《证券交易法》规范。

高院认定,钟文智清楚TDR受《证交法》规范的有价证券,甚至他曾因另案被判刑定谳后,对此争议声请释宪,但司法院大法官已决议不受理。审酌钟文智触犯《证交法》不法操纵罪共5罪、洗钱2罪,且犯罪所得超过1亿元应加重其刑,高院判他17年6月徒刑,犯罪所得4.4亿余元全部没收。全案可上诉。

对于二审的判决,前立委黄国昌表示,感谢本案的高院法官,抗拒了各种压力,守住了公平正义的底线。他表示,过去几年曾经畏罪潜逃的钟文智,花了大把银子、动用各方关系,不仅透过各种手段试图逼退承审法官,更让立委为他提案修法,甚至立院财委会还不断为“钟文智条款”排案审查、召开公听会。

黄国昌说,还有立委在国会殿堂上为这位坑杀投资人的金融犯喊冤,甚至喊出“钟文智因炒作TDR,一审被判刑18年,杀人放火都不一定判这么久”。

他表示,从过去一通电话就让典狱长,帮暴力黑帮“宝和会”的枪手办理特见,再到动员政治力量,试图推动修法为自己脱罪,钟文智赤裸裸地向社会展现了“权贵果然不一样”。

黄国昌认为,本案最重要的意义,除了还给被坑杀的投资人一个最基本的公道之外,更在于让这类自以为“有钱能使鬼推磨”的人清楚知道,台湾还有公民社会在监督,绝对不会轻易地向恶势力妥协。

不过他强调,钟文智案只是台湾“病态权贵司法”之一角,这个国家应该让人民相信,“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司法不是让权贵恣意践踏的工具,国会更不该是为金主服务的小弟,打破权贵司法、实践公平正义,才能让下一代看得见未来。

责任编辑:吕美琪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