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员工不转朋友圈被罚款1万 引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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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3年05月07日讯】近日,中共重庆市高法发布一则案例,一妇产医院因员工不转发广告至朋友圈,开除员工并罚款1万人民币。该事件引发舆论关注。许多网民自述自己所在的公司也强制要求他们在朋友圈为企业做宣传。

根据中共重庆市第三中级法院公布的案例详情,涉事员工陈某于2013年11月16日到某妇产医院从事驾驶员工作。双方签订劳动合同。

2017年6月,该妇产医院开展院内员工微信朋友圈推广活动,要求全体员工每日推广信息并对信息转发量进行考核,未达标者按照200元/人进行扣发薪酬。

2017年7月至2021年8月期间,陈某因未转发朋友圈,被获扣除10,000元的工资。8月30日,医院发通知,以不遵守公司规定、未完成工作任务为由,与陈某解除劳动合同。

陈某不服,申请仲裁,要求该医院支付其克扣工资、加班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法院一审判决,该医院补发陈某工资10,000元并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50,809.6元。该院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重庆市中院审理认为,朋友圈内容应个人自主决定,该院制定的微信链接推广活动,属于直接涉及劳动者相关利益的制度,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医院扣除员工报酬并解除劳动合同不合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5月7日,话题“员工不转朋友圈被罚1万且开除”登微博热搜,引起众网民热议:

“现在很多企业都有这种要求,让员工在朋友圈宣传企业。”“我们单位也有,有时候被催得紧了,我发个仅他们可见的……反正我朋友圈就三天可见!”

“记得我有次逛商场,几个服务员边理货边互相提醒别忘了发朋友圈,听她们聊天才知道还有要求,每天三条,还要隔多少时间,不能一次三条一起发 。”

“朋友圈属于员工个人资源私域流量,老板让员工为企业打广告,广告费结一下。”

“单位相对员工处于强势,必须抵制这种本职工作之外的各种强加任务。”

(微博截图)

责任编辑:李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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