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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类通缉要犯 检举拟奖千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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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20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杨国文、李永盛、黄敦砚╱台北报导〕政府昨天针对六类重大逃犯,拟定检举悬赏奖金最高一千万元;据悉,相关部会初步拟先择定八名重大对象,无论天涯海角,凡提供线索因而缉捕这八人到案者,最高可获一千万元赏金。

 检举重大犯罪破案奖金的相关办法,昨天出炉后,法务部、内政部、国防部等部会主管研商拟定,对贪渎、重大金融犯罪等六类犯罪类型通缉犯,适用最高检举奖金为一千万元。

 与会机关昨天初步拟定“千万元悬赏通缉犯名单”,包括:前立委伍泽元、前国安局出纳上校组长刘冠军、侵占公款卅亿元的刘伟杰、卷入拉法叶军购案的汪传浦、前高雄市议会议长朱安雄、枪击要犯薛球及陈益华、新光保全卷款潜逃的熊耀国等八名通缉要犯。

 据悉,政府发放检举奖金的对象,不限本国人,外国人也一体适用,这是着眼于这些重大逃犯绝大多数潜逃海外,外国人的线索相当重要。

 此外,中国的人民是否也纳入发放范围?多位与会官员指出,这些逃犯潜逃中国者众,若将中国人民纳入,必可鼓励踊跃检举,达到悬赏效果;这部分,将待行政院裁定。

 法务部昨天邀集内政部、国防部、警政署、调查局等机关,针对重大犯罪检举奖金最高至一千万元方案,深入研议,拟定“重大案件缉逃归案提供线索奖金给予办法”草案的初稿,最快今天报请行政院讨论、核定。

 草案初稿锁定的通缉犯,其适用犯罪行为,界定在重大金融、经济犯罪、泄漏军事机密等,违反国家安全案件、重大治安案件、贪渎罪,以及社会瞩目案件等六大类型犯罪。

 法务部指出,悬赏的发给标准以“结果论”,若未能缉捕到案,即使提供了线索,仍无法颁发奖金。

 法务部政务次长谢文定建议,检举人除了向我国检警调单位检举之外,也可向我国驻外机构检举;同时建议将逃亡对象的可能去向及出没地点,列入检举要件,例如常在某餐厅用餐、那一天可能搭机赴香港等线索,而非仅提供居留地址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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