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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人权 是新宪法的处理重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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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20日讯】(中央社台北二十日电)陈水扁今天上午在总统府接见“国际法律人委员会”(International Commission of Jurists, ICJ)专家团,代表中华民国政府与人民欢迎并感谢他们从日内瓦远道来台,协助我国人权法的起草和相关配套规划。陈水扁在致词时作以上表示。

陈水扁说,人权作为普世价值,可以跨越族群的藩篱,更不该有国界的限制。他在二○○○年五二○就职演说中,即明白而具体地提出三项有关人权的政策。第一是引进国际人权规范,也就是把“国际人权法典”国内法化,成为正式的“台湾人权法典”;第二是设立落实人权规范的机构,也就是成立一个符合联合国“巴黎原则”、独立运作的国家人权委员会;第三则是与台湾特殊的国际处境有关,台湾当年退出联合国的时候,同时被迫退出国际人权体系,以致三十多年来对国际人权的发展与趋势比较生疏,因此必须寻求国际交流与协助。此外,就职演说中也特别提及国际法律人委员会(ICJ )这个杰出的国际人权组织。

陈水扁指出,台湾愿意对国际人权的维护作出更积极的贡献,同时也不能自外于世界人权的潮流;希望透过政府与全体国人的努力,结合国际组织的协助与支持,使台湾能够早日重回国际人权体系。

总统说,自从ICJ前任主席库玛多教授(KofiKumado)前年来台访问后,台湾就和ICJ开展交流关系,在台北律师公会加入ICJ后,双方合作更为密切。而台北律师公会因为得到ICJ的协助,这几年能够有机会参加联合国在日内瓦所举办的人权会议;对此,总统也特别表达诚挚的谢意,并对顾立雄律师、林志刚律师等热心人士多年来的努力与付出,表示肯定与感谢之意。

陈水扁告诉访宾,目前我国的宪法只明列了十四项人权,与战后的现代宪法水准有很大的落差,可以说是明显不足。近日他提出全民公投催生新宪法的主张,其中人权部分就是新宪法的处理重点之一。目前人权法的草拟,对于我们新宪法的工程将有非常重要的帮助与提示。而ICJ在落实国际人权规范有非常丰富的经验,有了ICJ专家的协助,相信台湾无论是在人权法典的起草,或是制定新宪法的准备工作上,都能有更完备、更周延的思考。

陈水扁并谈到十月三十一日他代表二千三百万台湾人民接受国际人权联盟所颁发的“二○○三国际人权奖”,也就是第三十五届的“国际人权奖”,在演讲中他提及有关人权的问题,认为二千三百万台湾人民应该享有公民投票及拥有一部合用、合身新宪法的政治人权。

访宾们则表示,陈水扁就职后台湾在人权维护上的进步,令人印象深刻,ICJ也非常荣幸能在相关人权经验上继续支持台湾,协助台湾与国际人权体系更加接近。

陈水扁也表示,他是中华民国第一位律师出身的总统,也是第一位在就职演说中揭橥人权立国理念的总统,由于过去的威权统治,长达三十八年的戒严,使得人权工作做起来非常辛苦,但是现在已经政党轮替,政府将更加努力来推动,落实人权立国,希望台湾的人权能与世界接轨与国际同步,所以接下来还有很多的工作要做,可是光靠政府的力量是不够的,还要有人民的支持、国会的配合以及民间团体的努力,大家共同携手合作,如此台湾人权立国的愿景才能真正实现。

陈水扁最后除再次感谢访宾们不辞辛劳,与我国政府及人权团体共同研拟完整而先进的人权法案外,并希望在座人权专家能不吝提供包括制定新宪法的经验,以及如何在新宪法中落实人权保障的宝贵意见。“国际法律人委员会”专家曼福得.诺瓦克(Manfred Nowak)、伊利莎白.伊瓦特(ElizabethEvatt)、艾力克.威廉.梅特卡夫(Eric WillianMetcalfe)、杰洛德.西尔多.史达布洛克(GeraldTheodor Staberock)等一行,上午由行政院研究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林嘉诚、总统府国策顾问黄文雄陪同,到总统府晋见陈水扁。总统府副秘书长吴钊燮也在座。(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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