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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野修法共识:每年五亿元帮弱势者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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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8日讯】(中央社记者张铭坤台北八日电)穷人上法院,没有钱聘请律师,造成的法律不平等地位向来为人诟病,立法院朝野协商今天对法律扶助法草案达成共识,预定在本会期通过立法,设置法律扶助基金会每年至少花新台币五亿元经费,帮助低收入户等弱势民众,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咨询、代拟诉状、进行刑事、民事诉讼。

司法诉讼涉及法律专业,一般民众如果没有律师帮忙,很难知道如何在法律上争取应有权益,法院受限于预算,只有以少数人力提供简单法律咨询,诉状只能参考范本照抄,法院公设辩护人提供的法律服务品质也颇受外界质疑。

民主进步党籍立委邱太三(台中县)表示,公设辩护人,薪水固定、案件多,品质可想而知,公设辩护人忙不过来时,法院有时也会请律师义务帮忙,免费的律师几乎是照检察官起诉书内容念一下,如果被告认罪就说已知悔改请从轻发落;如果被告有辩解,就说请法官斟酌参考,过程不超过五分钟,公设辩护人和义务律师效果都不好。

邱太三表示,经过朝野协商,已经对法律扶助法草案内容达成共识,预定本会期通过立法,对于低收入户等没有钱或没有能力聘请法律专业人士协助的民众,提供法律扶助。

朝野协商达成共识的条文内容包括:设置财团法人法律扶助基金会,基金一百亿元,第一年编五亿元,由基金孳息支应基金会运作,基金会提供法律咨询、调解、和解、法律文件撰拟、诉讼或仲裁代理辩护等服务,为了避免基金本金编列未达一百亿元孳息不足使扶助范围缩水,协商也决定自第一年起基金会就要编五亿元业务费用,帮助弱势民众打官司。(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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