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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网性罪犯 四处趴趴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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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10日讯】p>〔自由时报记者赖仁中╱台北报导〕性罪犯出狱后是否再犯问题,最近受到社会大众高度关切;但相关部门发现,平均每年上百名性罪犯出狱、或经缓刑定谳后,其中一部分因为衔接作业疏漏,未被建档列管,成为后续追踪治疗与辅导的漏网之鱼,这批人逍遥在外“趴趴走”,是否又成为潜藏社会中的狼人,令人忧心。

  另还有部分性罪犯出狱一段时间后,地方政府的性侵害防治中心才收到个案资料列管,中间这段无人闻问的时期,也形成社区监控的危险空窗期。

  鉴于问题严重,法务部今年间指示全国各地检署观护人室成立专股,专办性侵害保护管束案件,并责成专股观护人主动协助性侵害防治中心等相关单位,盼将联系作业断层重新衔接起来。

  由于杨姓受刑人假释案受到关注,不少民众从报章资讯中始知,性侵害加害人刑满或假释出狱,或被判决缓刑、免刑后,仍得向各县市政府性侵害防治中心报到,持续接受身心治疗与辅导教育。

  但这是在监狱、法院与社区的治疗辅导体系,能够有效联系结合下,才能全面落实相关后续监控与治疗辅导工程。

  然实务上时而出现,若干性侵害案经法院判决缓刑等确定后,或者性侵害受刑人出监后,相关县市性侵害防治中心并未收到个案资料,这其中尤以判决缓刑、免刑等的个案较多;监狱“漏未通知”情况虽略少,但并非完全没有。

  另一种情况则是,性罪犯刑满或假释出狱前夕,狱方即应提早联系性侵害防治中心,但时因作业迟延,使受刑人出狱好几个月后,防治中心才收到资料,形成衔接作业的空窗期。

  此外,多数性侵害防治中心人物力资源缺乏,承办人异动频繁,业务交接不全,也造成建档资料漏失或不落实等情事。

  法务部今年推行的观护专股变革措施,希望能在各个联系漏洞之间,居中协助“补漏”,例如若有个案资料未寄达防治中心,专股观护人对个案执行保护管束时,应主动询问防治中心该个案是否建档,及是否即时向防治中心报到。

  但观护单位说,这也只能解决一部分问题,因为法院相关判决案件,有些被告被裁付保护管束,有些没有,未裁付保护管束的案件,连观护人也监控不到。

  不少学者专家其实也质疑社区身心治疗与辅导教育成效,但多认同让这些性罪犯定期接受治疗辅导,至少仍有一些约制效果;如今却有若干性罪犯,完全脱离社区监控与治疗机制之外,不少人觉得“很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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