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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英九:公民投票应有法源 不应由政府发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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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26日讯】(中央社记者邱国强台北二十六日电)台北市长马英九今天接受媒体专访时表示,公民投票应有法源,且不应由政府发动,政府的角色应只是“搭舞台由人民来演戏”。若由政府发动,将出现“政府提案、人民背书”的状况。

马英九还针对“咨询性公投”指出,“政府提案、人民背书”并不符合公投的精神,应由人民主动提案才对,且宪法中的“政权”包括选举、罢免、创制、复决四权,民众投出的票就是决定,不能说选陈水扁总统出来“只是给大家参考”。

他说,宪法规定,创制复决权的行使以法律定之,所以公投应该立法。有人主张公投是“天生的、宪法赋予的”,不能用任何法律限制,此种观点完全不符现代民主法治精神,“非常危险”。

由于马英九日前在媒体主张公投立法应加速进行,且中央不立法,地方可先立法。他今天对此表示,宪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县市的自治事项本来就可以行使创制复决权,日前台北市议会也只针对直辖市自治事项范围内的创制复决权提出公投法案,否则即抵触中央法规抵,未来台北市有哪些议题可公投,也应由人民来决定。(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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