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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促金控遵守公司治理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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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4日讯】 (中央社记者吴蕙君台北四日电)财政部金融局指出, 国内14家金融控股公司研拟的“金控公司治理实务守则 ”已经公告施行,除了参照上市上柜公司、规划独立董事席次与比例之外,也应该在旗下子公司配置至少一名专业董事,希望业者自治自律,改善体质、提升竞争力 。

日前台湾证券交易所正式公告的“金融控股公司治理实务守则”,除了涵盖“上市上柜公司治理守则”的相关规定外,并融入金融控股公司的特性,可使业者遵循单一守则,提高效率。

财政部表示,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发生后,各界所提出未来防制金融危机的方法中,强化公司治理机制已被公认为企业对抗危机的良方,因此公司治理( corporate governance)的概念开始被广泛讨论。

行政院去年1月7日核定成立“改革公司治理专案小组”,其中推动特定组织的治理执行事项中,将研订金融服务业(金融控股公司、银行、保险业)的公司治理准则列为第一阶段的推动重点。

这次公告的守则共有74条条文,主要特点有五,第一,在董事会结构上,参照“上市上柜公司治理守则”规定,应规划独立董事席次与比例外,并应就旗下子公司之业别配置至少一名专业董事。

第二,金控是旗下子公司的决策要枢,指派子公司的董监事应具有业务专长。

第三,金控宜督促其子公司订定消费者保护方针及消费争议处理机制等,以强化保护消费者权益。

第四,金控治理资讯的揭露项目,除了“上市上柜公司治理守则”所规范的之外,还包括报酬结构及政策资讯、合并财务报表暨子公司财务报表、大额曝险、关系人交易及资本适足性等。

第五,金控内部控制及内部稽核制度应涵盖范围应该遵守规定,并应建立遵守法令主管制度;也应建立总稽核制度综理稽核业务。(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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