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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明桦案媒体偷跑 台湾记协吁签订采访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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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2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慧敏台北二十八日电)台湾新闻记者协会、台湾媒体观察教育基金会与媒体改造学社,今天对部分媒体在“林明桦绑架集团犯罪案”人质尚未脱险之前,以偷跑方式抢先报导相关新闻可能危及人质安全一事,表示谴责与遗憾,并呼吁各媒体签订“绑架新闻报导及采访公约”。

台湾记协、媒观会和媒改社乐见警政署将邀请各界,集思广义订定重大刑案采访规则,也愿意协助落实签定“绑架新闻报导及采访公约”。台湾记协等三团体将在近期邀集各媒体及相关团体共同拟定公约,作为警方与媒体签定重大刑案采访规则参考。

台湾记协等团体表示,媒体在报导绑架新闻应以人质安全为最高考量,在被害人还未脱险前,若报导可能危及被害人生命安全时,媒体应不予报导。对于这次偷跑或违反新闻采访规范的媒体,包括联合晚报、三立电视台、中视、中央社、中天、东森、TVBS、民视、年代等媒体,台湾记协予以谴责。

声明指出,在历次绑架新闻报导中,台湾记协、媒改社和媒观会只见警方有安全的防护措施,然而第一线的采访记者常常因为防护不足,只好冒险采访,让记者颇感无奈,甚至只能赌赌运气,因此,三个团体呼吁媒体指派记者进行危险的采访任务时,不只要为记者投保意外险,更应提供足够的安全防护设备,让记者可以在无后顾之忧的情况下采访新闻,

另外,记协等团体也呼吁各媒体应提供经验不足的年轻记者,有关采访重大刑案及绑架新闻的职前教育与行前训练。

台湾记协等团体也指出,这次报导固然有部分媒体犯规,但是经台湾记协查证发现,主导攻坚行动的刑事警察局在提供讯息给媒体时,未能统一发言,或为了向媒体示好,以至出现不同管道有不同的说法,而造成部分媒体抢先报导。甚至在人质还未被救出前,因有刑事警察局高层向记者表示,嫌犯已经弃械投降、人质也已经安全救出,而造成部分媒体率先发布新闻,使得新闻准确性遭到质疑,也影响到营救人质行动。

因此,台湾记协等团体认为警方应在第一时间设立封锁线限制媒体越线采访,对于违法媒体应依法办理。

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可望在十二月下旬成立,台湾记协、媒观会和媒改社建议,未来换照审查时,可以针对具重大违失报导,如:违反绑架新闻报导规范的媒体,列入换照审查时参考。

台湾记协表示,记协在一九九七年白晓燕绑架案发生时,曾经邀请台湾平面及电子媒体,研商绑架新闻的采访及处理规范,由记协拟定“绑架新闻报导及采访公约”草案,提供警方与媒体签定“绑架新闻”采访规则时,有一份可供共同遵守的依据,可惜当时并未落实。

对于警政署决定订定重大到案采访规则,台湾记协和媒观会、媒改社等团体表示肯定,并强调只有媒体真正自律才能避免外部力量的介入,任何媒体都不应该将自律公约当作儿戏,自我背叛,公民团体将持续发挥监督力量,对无法自律的媒体提出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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