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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宜高临时通行证 宜兰县民申办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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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2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沈如峰宜兰县二十二日电)交通部日前同意核发三百张北宜高速公路石碇至坪林段临时通行证,给宜兰民众使用,但如何发放引起各界不同意见。宜兰县政府今天邀集相关单位讨论,初步决定五月九日起,由县内各乡镇市公所受理民众申请,通行证有效期限为一天,不必押证件也不必缴回。

北宜高(国道五号)石碇到坪林路段,三月十四日起进行管制性通车后,除了公务车、救护车、坪林当地居民或其他领有交通部国工局核发通行证的车辆可以行驶外,其他车辆一律禁止通行,引起部分宜兰民众不满。

交通部与宜兰县地方多名乡镇市长与民代沟通后,交通部日前决定五月一日起,先核发三百张临时通行证给“有紧急需要使用该路段”的县民使用,但发放的数量与核发作业,引起县内不同意见。

有民代认为,当初的申请作业必需以申请人(车主)的有效证件正本质押,且通行证可在三日内缴回,造成以后申请人的不便。

宜兰县政府建设局长林旺根说,县府今天邀集国工局以及各乡镇市公所代表就发放标准重新讨论后,初步决定三百张临时通行证改自五月九日起,由各乡镇市公所受理民众申请,通行证有效期限改为一天,不必押证件也不必缴回。

他表示,建设局即日起将展开通行证印制作业,每张通行证将详细印制统一编号、日期及发放单位,避免民众伪造,并在五月底检讨;至于什么样才是“紧急需要”的定义,会中没有特别要求,由民众自行填写,再交由各公所审核。

立法委员张川田(宜兰县)会中也建议交通部,应增加临时通行证的数量到一千张,并在北宜高年底全线通车前,开放由立委服务处盖章许可后,即可通行的措施,但国工局代表没有明确答复,只表示会带回交通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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