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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常识

举办员工摸彩活动应如何办理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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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27日讯】(大纪元记者伊心霖/云林报导) 岁末年终,各公司行号及公司的职工福利委员会为酬谢员工一年来的辛劳,常会举办联欢会、摸彩及发放年节慰问金,至于公司职工福利委员会应如何办理扣缴税款以及职工应如何办理结算申报?

财政部台湾省中区国税局虎尾稽征所表示,营利事业已依法成立职工福利委员会并依规定提拨职工福利金者,其职工福利委员会举办各项活动,或发放各项补助费或年节慰问金给员工,须不须要课税,应视活动的性质而定,原则上若针对全体员工活动经费,就不须办理扣缴(员工不须要课税),相关规定汇整如下:

一、 职工福利委员会以全体员工为对象,举办康乐活动所拨付奖金作为经费时(例如:晚会之餐饮费及场地费用等),该笔支出并不视为员工所得,且免予扣缴所得税,职工福利委员会应取具举办活动之合法凭证列报当年度之支出。

二、 职工福利委员会对职工个人的各项补助费或年节慰问金,系属受领人的其他所得,应由受领人合并综合所得申报,扣缴义务人并应依规定列单向主管稽征机关申报。

三、 员工参加机关、公司或员工参加职工福利委员会举办活动所取得之奖品、实物,系属所得税法第14条第1项第8类竞技、竞赛及机会中奖之奖金或给与,处理方式又以获奖之员工是国内居住者及非居住者而有所不同。

1.居住者:扣缴率为百分之十五,每次扣缴税额不超过二千元者,免予扣缴,亦即给付额超过13,333元者,应由扣缴义务人于给付时,依照规定扣缴率15﹪所得税。如同一给付单位对同一所得人全年给付各项所得不超过一千元者,可免列单申报。

2.非居住者:扣缴率为百分之二十,而且不论金额大小均需扣缴及开立扣缴凭单,并于十日内向主管稽征机关申报。◇(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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