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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会:94年保险理赔案件数较93年略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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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1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惠君台北十八日电)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民国94年保险局及财团法人保险事业发展中心受理申诉案件,合计为1772件,与93年的1827件相比略为减少。保险局官员指出,略减因素可能与去年开始保险公司受理申诉部门由副总级以上主管担任,及实施差异化管理有关。

根据金管会统计,非理赔申诉案件,依申诉险种来说,人身保险以人寿保险争议居多,次为健康保险、投资型保险争议;财产保险则多为强制汽车责任保险、伤害保险争议。

依争议类型而言,人身保险最易引起纠纷者为招揽纠纷、停效复效争议,约占40%;财产保险方面则以招揽纠纷及费率争议居多,约占41%。

申诉案件结案情形,人身保险已结案510件;财产保险已结案27件,。保险公司处理案件的平均天数,人身保险为37天,财产保险为35天。

理赔申诉案件,依申诉险种而论,人身保险以健康保险居多,次为伤害保险;财产保险则仍以强制汽车责任保险居多,其次为任意汽车责任保险。

依争议类型而言,人身保险最易引起纠纷为承保范围、事故发生原因认定及残废等级认定,约占44%;财产保险则以残废等级、理赔金额及因果关系认定居多,约占56%。

申诉案件结案情形,人身保险已结案648件;财产保险已结案368件。保险公司处理案件的平均天数,人身保险为30天,财产保险为20天。

从84年开始统计受理申诉案件,随着消费者保护意识抬头,申诉案件从84年的406件,到91年的1859件达到最高峰,92年略减到1758件,但93年又攀升到1827件,不过去年又降到1772件。

保险局官员认为,略减因素可能是去年保险局开始要求保险公司处理申诉管道的部门要由副总级以上担任。另外,保险局也会针对保险公司处理申诉天数或件数多寡,予以记点,并作为差异化管理的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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