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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县府:陷阱兽铗猎捕 经主管机关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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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2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赵宏进台中县二十四日电)一只未满两岁的台湾猕猴疑似误触高压电后又被捕兽铗夹到,保育人员虽将它紧急送医,但因伤势严重最后被处安乐死;台中县政府农业局今天提醒民众:欲使用陷阱、兽铗猎捕动物,须经主管机关同意。

台中县政府农业局二十二日接获消防局新社分队通报,指称在一处果园捕捉到一只受伤的猴子,农业局紧急通知台中县自然生态保育协会人员前往处理,发现这只猴子是未满两岁的台湾猕猴。

由于猴子两只脚脚掌断了,左手掌也几乎快断掉,同时已经长虫,有腐烂的现象,协会人员立即将小猴子送往南投县集集特有生物保育中心救治。

保育中心人员仔细检查后,发现小猴子双脚及左手都已经毁掉了,伤势相当严重,治愈的机会相当低,就算救活以后也无法野放,经过观察与评估,最后决定做人道处理,将小猴子处以安乐死。

小猴子伤势为何如此严重?集集特有生物保育中心人员从小猴子肌肉破裂、双脚、左手骨头断掉等情形研判,小猴子可能是到果园觅食,不幸误触高压电,掉到地上后又掉入兽铗,脚掌、手掌因此被夹断。

未能将小猴子救活,农业局与保育协会都感到惋惜,也呼吁民众不要违法使用陷阱、兽铗等工具猎捕动物。

农业局说,民众如违法猎捕一般野生动物可处新台币六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如违法猎捕保育类动物则触犯刑法,可处六个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科二十万至一百万元罚款,民众千万不要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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