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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伤害处理法 立委催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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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12日讯】〔自由时报记者胡清晖、魏怡嘉/台北报导〕医疗纠纷日益增加,动辄闹上法院、抬棺抗议,出身医界的立委赖清德推动“医疗伤害处理法草案”,主张成立补偿基金,若民众申请案通过审核,8个月内可获30万至200万元的给付。然而,消基会、台湾医疗改革基金会均反对基金来源由政府、民众支付。

根据卫生署医事处的统计,近10年医疗纠纷件数逐年攀升,控诉理由前4名为医疗不当、手术失败、医师误诊、用药不当。中研院的研究也指出,台湾医师1年处理医疗纠纷总成本约3亿7000万元,平均每位医师需负担1万8000元。

赖清德表示,一旦发生医疗纠纷,往往导致医病双方两败俱伤。因此推动立法,主张“无过失赔偿”的原则,不必判断疏失归属,即可让患者及家属获得理赔,医师将更愿意协助争取赔偿,节省处理时间成本。

至于赔偿金额则由健保给付诊疗费内提拨一定比例成立基金,并由政府、专家学者成立医疗伤害审议委员会,订定不同程度的鉴定与补偿标准。患者获得补偿后,不得再提告诉,若审查发现医疗机构及医事人员有恶意或重大过失,仍应负起刑事责任。

不过消基会名誉董事长邱清华、医改会董事长张苙云均反对基金来源由政府、民众支付。张苙云质疑,若由健保的诊疗费支付,最后医院可能会转嫁在民众身上。

针对此项提案,健保局官员表示立意不错,但健保局每月要自给付医师的诊察费用中扣1%,需要有合法的法源,另健保局收了钱之后,要将这笔基金转交给哪个团体或单位,也要明定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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