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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起诉处分金分配 法部否认黑箱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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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3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陈晓宜、项程镇/台北报导〕根据法务部统计,从民国九十二年至今年6月,缓起诉处分金累计已逾二十五亿元,除有近亿元未支付入库,总金额中超过三分之一经费指定拨给法务部所辖之公益团体。立院预算中心报告则认为,有资源分配不公问题,且恐被部分位高权重人事左右经费运用,沦为法务部私房钱。

法务部检察司回应指出,各地检署对缓起诉处分金运用,皆依刑事诉讼法授权相关行政法规处理,各公益团体都可申请,不可能独厚特定对象,也不会黑箱作业。

立院质疑资源分配不公

刑诉法缓起诉制度,目的在落实微罪不举精神,给被告改过自新机会,以缴纳处分金代替牢狱之灾,但预算中心认为,该处分金由各地方检察署自行运用,至今却仍有近一亿元的处分金未缴纳,有违缓起诉制度的美意。

立院预算中心报告指出,有超过三分之一以上的经费指定拨给法务部所辖公益团体,包括犯罪被害人保护协会、更生保护会、观护志工协进会等,比例偏高,且部分位高权重人士会指示法务部指定拨款经费对象,在资讯不公开透明下,难以受到监督,部分检察机关未考量指定支付对象自筹款与受补助款的分配比例,且这些团体的使用也未受监督。

国民党立委高思博认为,缓起诉处分金的使用透明度应提高,但他赞成维持现行由各地方检察署以在地化的眼光去使用,不赞成收归中央统一使用。

民进党立委杨芳婉表示,站在公平享用资源原则上,行政机关应订出透明监督机制;亲民党立委李复甸则说,该笔经费在拨用公益团体的支出上应符合比例原则。

检察司官员指出,各个公益团体都可提出计划书,向辖区的地检署申请缓起诉处分金,地检署也可自行决定缓起诉处分金的分配对象,都会兼顾公益和弱势族群的保护等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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