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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活动经费补助申请 15日起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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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1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李先凤台北十四日电)行政院文化建设委员会九十七年度补助“视觉艺术类”及“表演艺术类”活动经费,自十一月十五日至十二月十五日受理申请;凡经立案的基金会、社团法人、相关大专院校等团体或组织,今年在国内办理过相关活动者,都可申请。

文建会今天表示,为健全视觉艺术生态,培育优秀人才,提升表演艺术展演水准,均衡各类艺术发展,今年起将视觉类及表演艺术类纳入补助范围。相关资料可查阅文建会网站:www.cca.gov.tw,洽询专线:(02)2343-4173或 (02) 2343-4133。

视觉艺术补助将就“大型或国际性展览/博览会”、“重要台湾美术史料套书出版”、“艺术专业人才培育”等三面向活动为主;例如有助于健全各类视觉艺术发展,带动多元艺术创作,增进国际当代文化交流的大型或国际性展览、博览会、双年展、年会等。

能助于建立台湾美术史料主体性,丰富国民生活美学知识的视觉艺术套书出版计划、重要史料汇编、系列丛书、年鉴等也是审核项目之一;或是有助于培育当代艺术专业人才,促进国人美学与创意视野国际化,推广视觉艺术教育理念的重要美术竞赛、国际研讨会等。

表演艺术类补助针对“整合性表演艺术活动”、“国际研讨会或国际性表演活动”两个面向,计划需包含五个以上团队的五项以上制作,或十五场以上演出;能协助培育表演艺术专业人才、促进表演艺术国际交流发展,在国内地区办理的国际研讨会或国际性表演活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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