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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庆安丧失美籍? 绿限时提证据

将提立委当选无效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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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14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陈诗婷、陈晓宜/台北报导〕民进党团昨天继续质疑国民党立委李庆安仍未放弃美国国籍,要求李庆安在二十四小时内提出证据,否则将提当选无效之诉。李庆安强调,她从民国八十三年宣誓就职台北市议员开始,就“丧失”了美国国籍,没有双重国籍的问题。

台北市议员徐佳青指出,依美国移民局规定,放弃美国国籍只有一种方法,当事人必须亲自在领事馆或外交办事处签署誓词做为放弃国籍声明,并由美国领事或外交官在场担任见证人、签名负责,随后美国外交部才会发出国籍放弃证明书,李庆安应说明是在哪个使馆宣誓放弃美国国籍?又由谁见证?

李︰被动丧失不须申请

对此,李庆安表示,她的美国公民国籍,是“被动丧失”,不是“主动放弃”,没有民进党所说要去申请、宣誓放弃的程序问题;她解释,一般人放弃美国籍,须采取“主动放弃”方式申请,但她的情况不一样,依美国法律规定,只要美国公民宣誓效忠其他国家担任公职或从军,就会“被动丧失”美国公民资格。

李庆安还说,国籍法修正后,所有公职参选人都必须在填表参选时注明自己具有双重国籍,当选后若有美国籍者,当然就“被动丧失”资格。

徐佳青反问,许多人都持有两本护照,甚至有人两本护照上面的拼音不同,借此规避外界监督,为什么李庆安从头到尾都未对此提出说明?

民进党立委林淑芬强调,李庆安当选台北市议员时,虽然国籍法未对双重国籍做出限制,但选罢法明确规定,具有外国国籍者应于当选后、就职前放弃外国国籍,逾期未放弃者,视为当选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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