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滞纳税款6月1日起 可至便利商店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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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1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惠君台北十一日电)财政部北区国税局表示,法务部行政执行署推行便利商店代收行政执行滞纳案款作业,6月1日起,民众若欠缴新台币2万元以下综合所得税、营业税,经稽征机关移送法务部的强制执行案件,可持执行处发出传缴通知书,在期限内至统一、全家、莱尔富或OK等便利商店缴款。

国税局指出,为便利因欠税而受强制执行的纳税义务人缴纳税款,财政部赋税署特别与法务部行政执行署研定增加缴税方式,纳税义务人可持行政执行处寄发印有缴款条码的传缴通知书及现金,至附近的便利商店缴纳税款,免受亲赴行政执行处或各税捐稽征机关补发税单再缴纳之苦,每件手续费6元由民众自行负担。

国税局呼吁纳税义务人,对各项税捐希望能如期缴纳,否则被移送执行后,除须增加滞纳金(最高15%)外,还可能遭受存款账户被冻结或不动产被扣押、拍卖的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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