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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哲男涉司法黄牛案 高院改判九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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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2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孙承武台北二十六日电)前总统府副秘书长陈哲男涉及司法黄牛案,台湾高等法院审理后今天宣判。法官认定陈哲男佯称可以为前新偕中建设董事长梁柏薰摆平官司,依贪污治罪条例中的公务人员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罪,判陈哲男九年有期徒刑,褫夺公权六年。全案仍可上诉。

高院判决书指出,陈哲男当时身为总统府副秘书长,竟图私欲,逾越本分,恣意利用职务上机会之便,讹称得以影响司法案件结果,诈取钜额财务达六百万元,损害官箴与司法信誉。法官认为陈哲男犯后并无悔意,但考虑年岁已高,因此判刑九年,褫夺公权六年。

陈哲男被控司法黄牛、炒股案,台北地方法院2006年十二月宣判,陈哲男被判刑十二年,褫夺公权十年。至于检方指控另赤崁公司股票买卖涉及内线交易部分,一审陈哲男获判无罪,今天二审宣判法官仍做出无罪判决。

本案一审时,法院认定梁柏薰之前因涉及伪造文书及违反银行法案件,梁柏薰担心案件对他不利,2002年间经由新瑞都大股东苏惠珍引介认识陈哲男,希望陈哲男为他摆平官司。

事后陈哲男安排前总统陈水扁参加司法官训练所开训典礼,又两度安排梁柏薰与司法高层人士聚餐,以取信于梁柏薰。梁柏薰相信陈哲男有能力摆平官司,因此先后付出两张各三百万元的支票给陈哲男。

但梁柏薰涉及的伪造文书罪,最高法院仍于2003年一月间判梁柏薰一年二月有期徒刑确定,梁才知受骗,随即潜逃赴中国大陆。事后梁柏薰隔海爆料,指控陈哲男拿钱不办事,陈哲男为息事宁人,透过他人退还三百万元给梁柏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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