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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金平:两岸协议应由国会监督 吁政院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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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3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周永捷台北三十日电)立法院长王金平今天重申,两岸签订协议,一定要接受立法院的监督,相关协议才会被人民信任,符合全民共同监督的要求;他呼吁行政部门应思考提出两岸协议法制化的相关法案。

王金平上午在立法院接受媒体询问行政部门两岸协议法制化是否陷入牛步化时表示,“可能他们(行政部门)根本没有提出来、也没有准备要提的样子”;民国八十六年、八十八年,国民党执政时曾提出相关法案,当时两岸还没有协议产生;现在两岸已有协议,行政部门却还不想提出,行政部门应该要再重新思考。

王金平表示,两岸签订协议,一定要接受立法院的监督,行政部门只能代表行政部门,有立法院代表全民的监督,一些协议才会为人民所信任,符合全民共同监督的要求。

他指出,国民党执政时曾两度提出两岸订定协议处理条例草案,可见法案的重要性。若行政部门在两岸签署协议后再将协议送至立法院,等于立法院未参与两岸签署协议的过程,将有相当不足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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