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贪官家中搜出26公斤重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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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26日讯】她31岁即出任区民政局副局长,38岁被选派至新西兰奥克兰理工大学参加南京市领导干部首期出国培训班,曾一度被誉为仕途上的“希望之星”。

她曾任市、区人大代表,省、市党代会代表,在街道基层担任领导职务摸爬滚打了10年,至免职时,这个原本连工资都发不出的街道,经济总量一跃排到全市街镇前列,财税收入达5亿元。

她就是南京市栖霞区原区长助理、迈皋桥街道原工委书记潘玉梅,从第一次接受他人贿赂1万元开始,逐渐演变成收受数百万元的巨额贿款也麻木不仁。至案发前,她的囊中已经收入792多万元人民币、50万美元的巨款,她也因此成为南京市处级干部受贿犯罪单笔现金数额最大的贪官。

昨天,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潘玉梅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依法判处潘玉梅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敛财手段:直接受贿索贿。(网络图片)


敛财手段:注册公司卖地寻租。(网络图片)

家中搜出26公斤现金

早在2007年元月,南京市纪委在查处邮政系统一起腐败案件时,被审查人员高某口中冒了句:“我还给潘玉梅书记送过几十万美元。”

2月26日,潘玉梅被带到南京市纪委办案点。

突如其来的变故令潘玉梅五雷轰顶:“出事了。”她对未来的美好预期瞬息间戛然而止,心里盘算决不能说出收钱的事,始终坚信高某不会出卖自己。原来早在2005年5月,高某就曾因行贿被调查过。那次事件之后,潘玉梅见周围风平浪静,便喜滋滋地为高某接风,赞他是“经过组织考验的人”。

打那以后,潘玉梅更认为高某是靠得住的哥们儿。因而在最初被审查的两天里,她对问题缄口不言,只是反复念叨:“我没有拿别人的钱,我没有问题。”

审查进行到第13天,潘玉梅才交代了自己收受高某巨额贿赂的经过。当晚9时许,办案人员将潘玉梅摆放在父母家中的现金53万美金、170万元人民币全部取回。这些赃款净重高达26公斤多,银行工作人员用点钞机足足花费了一个半小时才清点完毕。(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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