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执法过当 缺公播证 卡拉OK老板被捉 关1天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4月1日讯】 警以现行犯逮捕 还上手铐移送


坊间家庭式卡拉OK伴唱机,光是大台北地区,一年发生违法侵权的案件就超过3、40件。//自由时报

〔自由时报记者刘荣/台北报导〕台北市员警执法尺度接连引发争议,台北市松山路好音缘卡拉OK店,3月初遭检举违法侵权,辖区台北市信义警分局五分埔派出所二名员警在夜间以临检名义登门,喝令店家暂停营业后,以“公播证不齐”违反著作权法为由,当场将负责人林桂美以现行犯扭送分局,留置侦讯一夜后,隔天上手铐移送地检署。

惊魂未定的林桂美昨天说,经营卡拉OK店近七年,店内电脑伴唱主机都是合法使用,每月光是新歌的版权费用就要支付六千多元,员警未持搜索票,只凭片面检举就认定她违法,“我开店付权利金、缴税一毛没少,竟然被当成歹徒关了一天一夜,这样执法不会太超过吗?”

五十二岁的林桂美声泪俱下控诉员警执法尺度:“我当时人在家休息,接到电话才赶到店里,这算是现行犯吗?”警方以“请你走一趟派出所说明”为由,把她找到警局,她还骑着机车跟着员警到警局,结果竟被当成犯人一样拍照、捺指纹,手机也被没收。

女老板疑执法尺度“被当歹徒”

隔天从分局移送地方法院时,她质疑上她手铐的员警,该员警竟然还回呛:“戴了手铐,你才会乖乖缴钱!”从前一天晚上九点多跟员警到警局,到隔天下午五点才从地检署交保。

警方:依照标准作业程序处理

北市信义分局副分局长林文贵表示,指控林女侵权的“台湾音乐著作权人联合总会”,系由朱姓男子取得委托书,利用在店内消费时搜证,再报案检举,店内播放的歌曲未经授权,现场侵权事证明确,无需搜索票,员警为求慎重,也当场请示检察官,经检方同意后,才依法侦办,“如果不办,恐怕又有吃案、渎职之嫌”。

针对林女指控警方侦讯及移送过程执法过当,有违反“比例原则”,林文贵解释,针对现行犯拍照、捺指纹,都是依照标准作业程序,使用械具,是避免嫌犯脱逃。


由音乐著作权中介团体发出的公播证,业者必须公开张贴在营业场所。//自由时报

检举者:告知涉侵权 对方不理

台湾音乐著作权人联合总会副总范?云表示,去年5月及今年2月,已二度以书面告知这家卡拉OK业者店内播送伴唱带涉及侵权,对方置之不理,才会搜证举发;但林女否认,指店内从未接获该协会告知。

林桂美所开设的卡拉OK店,店内仅有一张台湾音乐著作权协会授权的公播证,但授权范围并未涵盖店内所播放的所有歌曲,被其他音乐著作权中介团体搜证,检举涉嫌侵害著作权。

(http://www.dajiyuan.com)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