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卷三十五 管蔡世家 第五
管叔鲜﹑①蔡叔度者,周文王子而武王弟也。武王同母兄弟十人。母曰太姒,②文王正妃也。其长子曰伯邑考,次曰武王发,次曰管叔鲜,次曰周公旦,次曰蔡叔度,次曰曹叔振铎,次曰成叔武,③次曰霍叔处,④次曰康叔封,⑤次曰焻季载。⑥焻季载最少。同母昆弟十人,⑦唯发﹑旦贤,左右辅文王,⑧故文王舍伯邑考而以发为太子。及文王崩而发立,是为武王。伯邑考既已前卒矣。
注①正义音仙。括地志云:“郑州管城县,今州外城即管国城也,是叔鲜所封国也。”
注②正义国语云:“□﹑缯二国,姒姓,夏禹之后,太姒之家。太姒,文王之妃,武王之母。”列女传云:“太姒者,武王之母,禹后姒氏之女也。在合之阳,在渭之涘。仁而明道,文王嘉之,亲迎于渭,造舟为梁。及入,太姒思媚太姜﹑太任,旦夕勤劳,以进妇道。太姒号曰文母。文王理外,文母治内。太姒生十男,教诲自少及长,未尝见邪僻之事,言常以正道持之也。”
注③正义括地志云:“在濮州雷泽县东南九十一里,汉郕阳县。古郕伯,姬姓之国,其后迁于成之阳。”
注④正义处,昌汝反。括地志云:“晋州霍邑县本汉彘县也。郑玄注周礼云霍山在彘,本春秋时霍伯国地。”
注⑤索隐孔安国曰:“康,畿内国名,地阙。叔,字也。封,叔名。”
注⑥索隐焻,国也。载,名也。季,字也。焻,或作“毶”。按:国语曰焻由郑姬。贾逵曰“文王子桞季之国”也。庄十八年“楚武王克权,迁于毶处”。杜预云“毶处,楚地。南郡编县有毶口城”。桞与毶皆音奴甘反。正义焻音奴甘反。
或作“毶”,音同。焻国名也。季载,人名也。伯邑考最长,所以加“伯”。诸中子咸言“叔”,以载最少,故言季载。
注⑦集解徐广曰:“文王之子为侯者十有六国。”
注⑧正义左右幷去声。
武王已克殷纣,平天下,封功臣昆弟。于是封叔鲜于管,①封叔度于蔡:②二人相纣子武庚禄父,治殷遗民。封叔旦于鲁而相周,为周公。封叔振铎于曹,封叔武于成,③封叔处于霍。④康叔封﹑焻季载皆少,未得封。
注①集解杜预曰:“管在荥阳京县东北。”
注②集解世本曰:“居上蔡。”
注③索隐按:春秋隐五年“韂师入郕”。杜预曰“东平刚父县有郕乡”。后汉郡国志以为成本国。又地理志廪丘县南有成故城。应劭云“武王封弟季载于成”,是古之成邑,应仲远误云季载封耳。
注④索隐春秋闵元年晋灭霍。地理志河东彘县,霍太山在东北,是霍叔之所封。
武王既崩,成王少,周公旦专王室。管叔﹑蔡叔疑周公之为不利于成王,乃挟武庚以作乱。周公旦承成王命伐诛武庚,杀管叔,而放蔡叔,迁之,与车十乘,徒七十人从。而分殷余民为二:其一封微子启于宋,以续殷祀;其一封康叔为韂君,是为韂康叔。封季载于焻。焻季﹑康叔皆有驯行,①于是周公举康叔为周司寇,焻季为周司空,②以佐成王治,皆有令名于天下。
注①索隐如字,音巡。驯,善也。
注②索隐事见定四年左传。
蔡叔度既迁而死。其子曰胡,胡乃改行,率德驯善。周公闻之,而举胡以为鲁卿士,①鲁国治。于是周公言于成王,复封胡于蔡,②以奉蔡叔之祀,是为蔡仲。余五叔皆就国,③无为天子吏者。
注①索隐按:尚书云蔡仲克庸祗德,周公以为卿士,叔卒,乃命诸王,封之蔡,元无仕鲁之文。又伯禽居鲁乃是七年致政之后,此言乃说居摄政之初,未知史迁何凭而有斯言也。
注②集解宋忠曰:“胡徙居新蔡。”
注③索隐管叔﹑蔡叔﹑成叔﹑曹叔﹑霍叔。
蔡仲卒,子蔡伯荒立。蔡伯荒卒,子宫侯立。宫侯卒,子厉侯立。厉侯卒,子武侯立。武侯之时,周厉王失国,奔彘,共和行政,诸侯多叛周。
武侯卒,子夷侯立。夷侯十一年,周宣王即位。二十八年,夷侯卒,子厘侯所事立。
厘侯三十九年,周幽王为犬戎所杀,周室卑而东徙。秦始得列为诸侯。①
注①正义周幽王为犬戎所杀,平王东徙洛邑,秦襄公以兵救,因送平王至洛,故平王封襄公。
四十八年,厘侯卒,子共侯兴立。共侯二年卒,子戴侯立。戴侯十年卒,子宣侯措父立。
宣侯二十八年,鲁隐公初立。三十五年,宣侯卒,子桓侯封人立。桓侯三年,鲁弑其君隐公。二十年,桓侯卒,弟哀侯献舞立。
哀侯十一年,初,哀侯娶陈,息侯亦娶陈。①息夫人将归,过蔡,蔡侯不敬。
息侯怒,请楚文王:“来伐我,我求救于蔡,蔡必来,楚因击之,可以有功。”
楚文王从之,虏蔡哀侯以归。哀侯留九岁,死于楚。凡立二十年卒。蔡人立其子肸,是为缪侯。
注①集解杜预曰:“息国,汝南新息县。”
缪侯以其女弟为齐桓公夫人。十八年,齐桓公与蔡女戏船中,夫人荡舟,桓公止之,不止,公怒,归蔡女而不绝也。蔡侯怒,嫁其弟。①齐桓公怒,伐蔡;蔡溃,遂虏缪侯,南至楚邵陵。已而诸侯为蔡谢齐,齐侯归蔡侯。二十九年,缪侯卒,子庄侯甲午立。
注①索隐弟,女弟,即荡舟之姬。
庄侯三年,齐桓公卒。十四年,晋文公败楚于城濮。二十年,楚太子商臣弑其父成王代立。二十五年,秦穆公卒。三十三年,楚庄王即位。三十四年,庄侯卒,子文侯申立。
文侯十四年,楚庄王伐陈,杀夏征舒。十五年,楚围郑,郑降楚,楚复醳之。①二十年,文侯卒,子景侯固立。
注①正义醳音释。
景侯元年,楚庄王卒。四十九年,景侯为太子般娶妇于楚,而景侯通焉。太子弑景侯而自立,是为灵侯。
灵侯二年,楚公子围弑其王郏敖而自立,为灵王。①九年,陈司徒招②弑其君哀公。楚使公子□疾灭陈而有之。十二年,楚灵王以灵侯弑其父,诱蔡灵侯于申,③伏甲饮之,醉而杀之,刑其士卒七十人。令公子□疾围蔡。十一月,灭蔡,使□疾为蔡公。④
注①正义郏,纪洽反。敖,五高反。
注②索隐或作“昭”,或作“韶”,幷时遥反。
注③正义故申城在邓州。
注④正义蔡之大夫也。
楚灭蔡三岁,楚公子□疾弑其君灵王代立,为平王。平王乃求蔡景侯少子庐,立之,是为平侯。①是年,楚亦复立陈。楚平王初立,欲亲诸侯,故复立陈﹑蔡后。②
注①集解宋忠曰:“平侯徙下蔡。”索隐今系本无者,近脱耳。
注②集解世本曰:“平侯者,灵侯般之孙,太子友之子。”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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