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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車撞死人找友頂罪 遭警識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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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市16日電)張姓男子日前開車在台中市區與機車發生車禍,未下車查看也未報警即離去,機車騎士送醫不治,張姓男子事後請杜姓友人頂替遭警方識破,全案今天依法移送法辦。

台中市警察局第六分局今天表示,張姓男子10日清晨4時在台中港路與何厝街口,與廖姓機車騎士發生車禍,張姓男子隨即駕車逃逸,經民眾報案,警方將機車騎士送醫但仍不治。

警方指出,由於案發地點沒有監視器,為了找出肇事者,警方逐一過濾周邊路口監視器,終於在中港路與惠中路口發現肇事車輛車牌號碼,並傳訊車主張姓男子到案說明,但張姓男子已先找杜姓友人出面頂替,並前往六分局交通分隊製作筆錄。

警方表示,由於張姓男子與杜姓友人事先未充分溝通,杜姓男子在筆錄過程中無法對警方掌握的各項資訊做合理解釋,最後警方告知機車騎士已身亡,杜姓男子才知事情嚴重性,坦承是替友人頂罪,警方於是傳訊張姓男子到案說明。

警方指出,張姓男子15日到案後,坦承因為當時非常害怕,才沒下車查看,也沒報案及叫救護車,將車開回家後再開另外1輛車至現場,以路人身分詢問處理員警,發現機車騎士受傷嚴重,回家後聯絡杜姓友人出面頂罪。

警方偵訊後,全案依過失致死、公共危險及偽造文書等罪嫌將張姓男子移送法辦,頂替的杜姓男子也以偽造文書罪嫌函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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