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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藥商行賄案重判 台立委喊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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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卞金峰台北8日電)國民黨籍立委許舒博、民進黨籍立委李俊毅等人被控在藥事法修正案中為中藥商爭取調劑權,收受中藥商公會贊助金,今天二審被判有罪。他們表示,難以接受判決。

本案一審獲判無罪的6名前任、現任立委,今天均被台灣高等法院改判有罪,現任立委李俊毅與許舒博各判7年6月、褫奪公權4年;前任立委林光華和趙永清各判8年、褫奪公權5年,馮定國7年2月、褫奪公權3年,陳鴻基7年、褫奪公權3年,每人並被追繳沒收新台幣30萬至1000萬元不等的不法所得。一審判刑8年的前立委邱垂貞,則是改判10年。本案仍可上訴。

許舒博發布新聞稿回應指出,一審時已經過詳實調查,並且判無罪,他難以接受二審在沒有任何新證據及新理由情況下改判他有罪。他說,他與藥商公會人員在修法過程中並沒有任何期約、索賄情事,修法後更沒有任何接觸。

許舒博說,他主張的修法方向與藥商公會的說帖並不相同,豈有收取對價卻不依照相關主張行事的道理?他表示,一切依法行使立法委員職責,絕對沒有貪污索賄情事。

李俊毅的行動電話則是整日沒有開機,記者無法聯絡上本人,但李俊毅國會辦公室表示,對於判決無法接受,一定會上訴到底。

被改判10年的邱垂貞指出,這是選擇性辦案,提案立委有40多人,只挑8名立委偵辦判刑,標準何在?他會上訴。

他說,提法案、修法案是立委的天職,他沒有做貪污要件中的「要求、期約、對價及收受」等事,而選舉期間藥商捐贈政治獻金,難道有罪嗎?

他並質疑法官是為了凸顯個人的清高,才將他們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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