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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狀病毒 台列法定傳染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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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9月27日訊】(大紀元記者施芝吟台灣台北報導)中東出現2例感染類似SARS新型冠狀病毒個案,其中1人死亡,引起全球恐慌。衛生署疾病管制局27日上午召開專家諮詢會議,評估現階段疫情對台灣屬「低度風險」,將疾病定名為「新型冠狀病毒呼吸道重症」,並公告為第五類法定傳染病,屬於新興傳染病。

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副局長周志浩說,與會專家評估,目前中東發生的疫情,對台灣的風險評估屬「低度風險」,並將疾病名稱定為「新型冠狀病毒呼吸道重症」,列為第五類法定傳染病,醫師發現疑似病例應在24小時內通報衛生單位。

參與會議的國家衛生研究院感染症與疫苗研究所所長蘇益仁表示,現階段最重要的措施是將此病毒阻絕於境外,「我想應該是把它定義在第五類法定傳染病,是一個病因還沒有確定,但境外已經發生的疾病,我想現階段最重要工作就是要將它阻絕於境外。」

疾管局持續加強國際疫情蒐集,未來只要第一線醫師發現疑似「新型冠狀病毒呼吸道重症」個案,必須在24小時內向轄區衛生局通報,並將病患隔離於單人病房,但依照現有資料研判,新病毒傳染力有限,並不一定需要住進負壓隔離病房。

周志浩說,與會專家決定以病毒培養、分子生物學兩種篩檢方式來確診「新型冠狀病毒呼吸道重症」,前者需要2週時間,後者則能在2天內確定病菌。◇

(責任編輯:韻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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