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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立法院决议限缩行政权 回归修法才是正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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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纪元1月11日讯】据中央社台北十一日报导,台湾立法院昨天讨论中央政府总预案时通过多项主决议,影响政策实质内容,对行政权产生限缩效应,立法院影响行政权的决议有无法律效力的确有争议;基于权力分立原则,立法部门想对实质政策产生指导性影响,正本清源还是要回归修法一途。

立法院昨天决议停止健保双涨措施,朝野正争辩主决议文内容出现“建议”两字,到底有无法律效力,还是建议性质?在野党认为,依据预算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法定预算附加条件或期限者,从其所定。因此认为各项主决议案都有比照法律的效力。

但预算法也规定,预算案决议只规定到预算条件和期限,所以和预算无关的决议,例如行政部门依立法部门授权决定调涨健保保费,决议是否有效力就会有很大争议,也因此民进党立法院党团才会拿出相关决议违宪的诉求,认为通过反健保双涨的决议将会创下立院侵犯行政裁量权的恶例。

虽然立法院昨天通过的决议案,是建议行政部门即日起停止健保双涨,决议文出现“建议”这个字眼,使得全案的限缩力道大减,也让行政部门有理由回绝。

熟悉立法院议事运作的人士认为,立法院对实质政策执行,除了透过立法、修法外,原本只有建议、表达民意,让行政部门了解民意趋向的权力,因此昨天主决议文文字上出现“建议”停止健保双涨等文字,在相当程度上已经尊重宪法权力分立的原则。

反之,如果透过政治解决,在野虽然可用行政部门违反决议的诉求,向监察院提请弹劾,要求官员负起政治责任,但政务官本就应该为政策负责,即使与立法部门意见不一,恐未必构成纠弹条件。另外是诉诸民意,透过国会不信任投票,但必须担负搅乱政局的社会成本。

正本清源,要解决相关争议,应回归修法机制,确定立法部门是否赋予政府部门关于健保费率的调涨权限,以及立法院是否有审查调涨的权力。权力分立原则在民主政治中的重要性,就是要让行政与立法各司其职、相互制衡,对于实质政策的执行与方向,原本就是行政部门权限,以及民意评断政府表现的准则,五花八门的决议,希望对行政权产生限缩效应,其实也反映了国家宪政体制的缺陷,要回归法治原则,国会应该先回到修法表达政策主张的路上。(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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