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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事证 兴票案不排除再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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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8日讯】兴票案案情出现重大转折,检察官日前首度以证人身份,访谈前总统李登辉;据悉,李登辉提出三大事证,针对宋楚瑜有关私设账户、公私账不分及照顾蒋家遗族的说词,一一具体驳斥;因李登辉的这些证词,从未在案卷内出现,检方不排除以此“新事实、新证据”,将全案改签分“侦”字字案,锁定宋楚瑜涉嫌侵占等疑点,重启侦办。

据自由时报4月9日报导, 亲民党发言人黄义交昨天对此表示,前总统李登辉提出所谓“新证据、新事实”的理由,都已陈述在当初国民党的起诉理由中,所以他认为李登辉的论点“了无新意”,都是“旧事实、旧证据”。

据了解,李登辉所提三大事证,包括其一:宋楚瑜宣称,他担任国民党秘书长及华夏公司董事长期间,奉主席李登辉指示,为照顾蒋家遗族及特殊党政运作,而自行刻用“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华夏股份有限公司”印章,持以向中兴票券及台湾银行设立“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秘书长专户”、“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华夏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福利基金专户”等。

对此,李登辉强调,他事前都不知情,也从未指示宋楚瑜私设相关秘密专户,用来受理各界捐款,或从事相关党政运作、照顾蒋家遗族等用途;他又指出,何况,宋楚瑜离开党秘书长职位,由许水德接任时,也完全没有任何移交动作。

其二,宋楚瑜将捐赠国民党的政治献金,及中广公司盈余提拨,合计五亿多元款项,经由宋楚瑜私设的秘书长专户等账户,转入其子宋镇远等廿个私人户头;同一时期,这些人头账户,又有其他数亿元私款,被提领用于私人用途,或结汇转出境外,导致公私账混杂不清。

李登辉驳斥,他从未授意宋楚瑜可以将公款转入私人账户,若他事前知悉,绝不允许这类涉嫌侵占公款的情事发生。 其三,有关宋楚瑜宣称,根据主席指示,设立逾亿元基金,专款照顾蒋家遗族,累计花费近六千万元一事;李登辉虽证实,曾就宋楚瑜所呈报的设置“蒋孝武子女教育及创业专款户”等甲、乙两案,签字批示同意甲案,但这项基金额度,只有两千六百万元,这和宋楚瑜供称金额,有相当大的差距。

据了解,李登辉特别针对照顾蒋家遗族的部分,向检察官提出说明,表示蒋经国去世时,总统府为了照顾其遗族,曾依法代为争取到三千多万经费,全数交给蒋方良,事后为了蒋孝武子女的教育,曾另批示成立一笔两千六百万元的教育基金,此外,不曾获悉额外支付蒋家遗族其他款项。

李登辉强调,兴票案爆发后,宋楚瑜拿出民国八十二年四月十五日的签呈,自称在主席授意下成立逾亿元基金,事后花费近六千万元,用于照顾蒋家遗族等情节,这似有“移花接木”之嫌。

据了解,这项秘密侦查行动,是由台北地检署专案主任检察官林邦梁率同检察官朱应翔,于上周亲赴李登辉居所进行访谈;因之前原不起诉处分的案情及事实认定,和李登辉证词内容显有极大出入,且李登辉的证词,有原卷证内所不曾出现的相关事证,故检方不排除将之列为“新事实、新证据”,据此将原高检署发查的“他”字案,改签分涉嫌事证较为明确的“侦”字案。(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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