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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登輝:領導人要自律 不能用最低道德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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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五日電)前總統李登輝今晚以德國哲學家康德的「自律」與「他律」表示,不該做的事,即使法律沒有禁止,也要自我克制;做為國家領導人要用「自律」的精神,不能降低標準以「他律」,尤其不能自遠於法律且用最低道德標準,否則不能讓人心服口服,會讓民主正當性陷入危機。

李登輝晚間參加台灣教授協會募款餐會,台灣團結聯盟主席蘇進強、李登輝之友會總會長黃崑虎、台灣團結聯盟台北市長參選人周玉蔻等人都與會。

李登輝致詞結束後,一名女子突然拿著標語,衝到台前高喊「李登輝被周玉蔻綁架」,隨即被隨扈架離,李登輝不發一語,蘇進強會後則說,這是選民多元的聲音。

李登輝致詞表示,幾個月來,台灣政治紛擾雖然暫告一段落,但問題沒有完全解決,他向來主張尊重民主體制,儘管在議會外表達意見,但最後都要回歸議會決定,接受人民監督。經過這段時間,不同主張的衝突,大家要瞭解政局紛亂的本質,並深層思考台灣民主困境與未來。   

他說,生活在當代,漸漸習慣民主法治規範是好事,但有人以為民主法治是法與制度,只講法與制度,不講道德,誤會道德是空的、不實在,這種想法不對,每個人心中都要有絕對道德觀念。

李登輝舉聖經表示,不求公平公義的人,最後只會滅亡,有人問公平公義在哪?其實不完全在六法全書當中,公平公義的核心價值在我們心中,如果人類不發自內心理性約束,國家不可能維持,有道德才像一個國家。人過世後,都要受到上帝審判,上帝審判的標準是人在世間有沒有做到公平公義。

李登輝表示,法國盧梭曾說,在根本法、民法、刑法之外,還有第四法,第四法是媒體社會輿論,有影響力的人心中要隨時存在第四法。

他認為,民主法治下的公民,不論有沒有規定,都要自覺,要維護公共利益,這點政治人物要比一般人要更嚴格要求,這就是自制。

李登輝說,民主法治可以散發人性光輝,許多都是拜道德之賜,自己與對別人的道德規範要一致,不能有差別。

此外,黃崑虎會後接受媒體訪問,談到總統夫人吳淑珍因為涉及國務機要費案被起訴,黃崑虎說,大家都要尊重司法,起訴不代表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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