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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燈節 斥資787萬 展二手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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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18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林曉雲、劉榮、袁世忠/綜合報導〕在中正紀念堂舉行的二○○六台北燈節,吸引百萬民眾賞燈,花燈製作者昨天直指台北市政府評選業者所提供民眾觀賞的鑽石燈區有不少舊燈,甚至沒有重新裱布,還拿中國貨充數。

燈節出現舊燈,不僅民眾抱怨,民進黨台北市議員李文英、陳正德抨擊,市府向民間募款不易,好不容易募得燈展的款項,展出的燈品竟然是二手貨,北市府真是標準的「凱子政府」。

三十一個主題燈區 至少三個出現舊燈

中華花燈藝術學會會員黃文全發現台北燈節使用舊燈,找參與投標但未入選的中華花燈藝術學會常務理事翁賢良,兩人昨天與記者前往燈會現場檢視。

黃文全拿出民國九十二年、九十三年及九十四年其他花燈展的型錄一一比對,指證哪些放在鑽石燈區的花燈是舊的,例如花燈「鑽石孔雀」、花燈「黃山」及花燈「出嫁」都曾在別的花燈展示中展出,這部分是屬於花燈藝廊區。

花燈同業質疑 製作費不用一百八十萬

其他鑽石燈區裡的花燈,黃文全說,三十一個主題燈中,至少三個出現舊花燈,比方「動物園」的無尾熊就曾出現在去年的傳統藝術中心展覽現場。「海洋公園」的魚,以前展覽時是用掛的,這次是用放的,魚背上方的懸掛鉤子都沒拆除,另「植物園區」的牡丹也是舊的。「這樣的花燈可以拿出來作首都燈節欺騙民眾,作起來根本不到一百八十萬元。」

除了舊花燈,翁賢良表示,很多鑽石燈區或副燈區的花燈是中國貨,台灣的花燈電線是白色且稍細,中國花燈的電線是黑色、較粗,內行人都知道。他直言,「台灣不是沒有作花燈的人,卻拿中國花燈來充數,真的很過分。」

花燈林:藝廊舊燈 「額外免費」提供

以七百八十七萬元得標、負責提供展示的花燈林國際公司老闆林健兒受訪時承認,在鑽石燈區中間走道的「花燈藝廊」,的確是舊花燈,但那是製燈老師自己「額外免費」提供的。至於中國製作的花燈,林健兒的女兒林佳葦說,林健兒在中國廣東珠海設有工廠,合約並沒有要求原產地製造。林健兒認為整件事是同行相忌,故意抹黑。

北市府:沒明確要求花燈新舊

〔記者林曉雲、袁世忠、劉榮/綜合報導〕台北燈節展出舊燈,台北市民政局說,當初只要求提案者依主題作設計和規劃,沒有明確要求新的花燈,新舊不是重點,也沒有要求製作產地,審核重點主要在符合民政局要求的台北十二地景的主題。

審核重點在十二地景主題

有關舊燈的爭議,民政局長鍾則良受訪時原本肯定回答記者「不可能有舊的」,但後來當記者明確指出那些是舊的,而且並非花燈藝廊無償提供的部分時,鍾則良與相關承辦科長林明寬等人,再調出花燈林的企劃書,做出前述說明。

鍾則良說,審標過程依照採購法辦理,由參與投標者先進行十分鐘簡報,評審委員提問,所有投標者都輪過這樣的程序,各委員再依照排名順序評分,加總起分數最少的,就是排名第一,花燈林排序最高,自然由花燈林出線。

鍾則良說,花燈林在提企劃時,就提到花燈藝廊的作品是由各燈藝師無償提供展出,所有權仍歸參展者所有,其他花燈的所有權則歸市府所有,因為出錢的是中油,因此在週日燈節結束之後,市府會先詢問中油要不要拿回這些花燈,如果中油不要,市府會另外找地方續展,不會讓花燈林公司拿回花燈重複使用。

觀光局週一派人瞭解狀況

觀光局官員表示,能否用舊燈要看主辦單位當初怎麼和廠商訂合約,不過,因為台北燈節受到觀光局的補助,如果遭到外界質疑,觀光局會在週一派人前往瞭解實際狀況與合約內容等。

對於台北市府在與廠商簽訂的燈節合約中,未清楚註明花燈是新或舊,市議員陳正德指出,這等於是給予廠商以「一手車的報價,提供二手車服務」,市府官員必須要負監督不周之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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