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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基会:预约婚纱照 “五不一要”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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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1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汪淑芬台北十八日电)又将到六月结婚旺季,不少新人预约拍婚纱照,却常见消费者与业者因礼服、价格、拍摄地点等问题产生纠纷,原本浪漫拍照却拍了一肚子气。消费者文教基金会今天公提醒准备结婚的新人,切记“五不一要”守则,其中在订金支付上,最好不要超过总价的五分之一。

根据消费者向消基会的投诉案例,唐小姐在网路上看到某婚纱公司的介绍,对婚纱造型、礼服及摄影风格心动,便由朋友转让购买的包套组合。当唐小姐到公司挑选拍照礼服时,公司员工告知挑选的礼服仅提供结婚场合使用,而不提供拍照;让唐小姐有受骗的感觉。

另一位张先生今年二月参加台北世贸的婚纱展,经某家婚纱公司大力促销,并在业务频频鼓吹及软硬兼施下,与婚纱公司签约,并刷卡新台币六万五千元。事后张先生发现价钱似乎高于业者提供的商品服务,于是提出解约要求。解约后业者告知仅能退还四万元,其余二万五千元是违约金。之后婚纱公司以刷卡机故障为由,表示要用汇款方式归还,月余后却仍未入账,屡次皆以不同理由来推托。

消基会建议,挑选婚纱摄影业者及包套产品时,务必记住“五不一要”守则,包括不要交付超过总价五分之一的订金,不要只看一家就决定,不要因为有优惠价格就答应业者要求的过高定金或全数付清,不要轻易放弃消费者有权利要求五天以上契约审阅期,不要相信业务的口头承诺,要仔细比对业者版本政府版本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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