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泄密 郑文龙:特侦组说的比我多

人气: 1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12月3日讯】涉违反律师伦理 北检明约谈

〔自由时报记者林俊宏、林庆川、孙友廉/台北报导〕前总统陈水扁律师郑文龙被法务部认为涉违反律师伦理,指示北检签分“律他”案侦办,承办主任检察官侯名皇已发约谈通知书在周四下午三点传郑文龙到案说明。郑文龙则痛批法务部打压被告律师,并强调羁押目的不是要让被告没有声音或没有言论自由,他确信没有违反律师法和伦理规范。他并反击检方,关于泄密“特侦组说的比他多”。

表示对恫吓、打压 不以为然

郑文龙昨证实在周一晚间收到约谈通知书,案由是违反律师法等,他对自己成为法务部开铡的对象,感到相当无奈,已备妥答辩状,向检方否认受访过程有涉及侦查内容。他强调,将坦然面对约谈,但对这些恫吓、打压,他则不以为然。

郑文龙指出,过往我国一向不注重羁押被告、受刑人的人权,现今一些人关心前总统陈水扁,一些问题才都凸显出来,而陈水扁也已向台北看守所提出能阅读新闻报纸的要求,以了解一些时事。

郑文龙昨天前往台北看守所,除带了“十字架之路:高俊明牧师回忆录”、“一中帝国大梦”与陈水扁要求的“当代国语辞典”三本书,也拟将扁家准备的苹果、橘子交给扁,但依规定只能三亲等内亲属才能寄送,郑只好改买不受亲属限制的贩卖部所卖莲雾、苹果各一袋给陈水扁,共三百四十元。

扁要求阅报 北所请示法务部

另北所指出,扁昨天已开始食用所内三餐,至于请求阅读报章杂志,依据八十五年法务部函文,对于禁见被告不能准许,但仍会汇整相关意见呈报法务部请示。

郑文龙说,律师规范有三,包括不得传递不法物品、泄密以及串供。串供方面,他自认没有接触其他被告,即排除串供的可能;泄密方面,“特侦组说的比他多”;至于传递不法物品部分,郑也大呼冤枉说,“讯息是无形的,物品却是有形,他未替被告传递物品”,法务部不能以此罗织罪名。

陈水扁在11月12日被押入台北看守所后,郑文龙曾替扁对外发表十大声明,后来还帮扁对外公布包括“给家后”、“没有名字”等新诗及扁在狱中提笔写书,书名暂定“狱中对话”,并曾向扁提到台股指数、政府发放消费券等时事。

律师惩戒处分包括“警告”、“申诫”、“停止职务二年以下”及“除名”等四级,检方说,郑文龙言行是否已构成惩戒标准或触犯刑法,需待侦讯后才能明朗。检方周四不排除当庭勘验郑文龙过去在北所前谈话的新闻画面,以厘清是否触法或违反律师伦理。

检违侦查不公开 绿主张判刑

〔记者邱燕玲/台北报导〕民进党中常会今将讨论“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并拟针对刑法、国赔法提出修正!民进党主张应对违反“侦查不公开”原则的检察官,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侵害人民权益的法官、检察官,也可请求国家赔偿。

近来检调侦办案件常遭质疑违反侦查不公开原则,就连行政院长刘兆玄10月底与媒体茶叙时也曾公开表示,侦查不公开“这件事好像始终都做不到”,如今民进党将提案修法,国民党政府如何回应也备受关注。

(http://www.dajiyuan.com)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