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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云南:扁家同意汇回瑞士账户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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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26日讯】(大纪元综合报导)最高检特侦组26日上午10时到宝徕就讯前总统陈水扁儿子陈致中夫妇,特侦组主任陈云南表示,陈水扁妻子吴淑珍与陈致中夫妇同意透过司法互助途径,汇回瑞士账户的新台币7亿元。另外,陈水扁遭收押禁见,委任律师郑文龙自行代陈水扁提出抗告,台湾高等法院26日下午以“抗告人本人未签名、不合法律上程式”,直接程序驳回。

据中央社报导,特侦组检察官朱朝亮昨天上午带领检察事务官,到陈水扁住处宝徕花园广场就讯陈致中夫妇,历时约2小时即讯问完毕。

陈云南说,26日需要获得吴淑珍的同意,最主要是因为账户虽然是陈致中夫妇的,但是真正拥有这笔钱的是吴淑珍,且两人在14日都已经签署授权查账同意书,但是特侦组希望将海外账户款项汇回,已经超越了授权的内容。

陈云南表示,这些款项汇回台湾以后,特侦组将会尽速详细调查,如果查证后属于犯罪所得,将会依法查扣甚至没收,如果款项仍然留在海外,特侦组在侦查上也较为不便;但是如果并非犯罪所得,也将会发还给扁家。

扁家同意汇回的7亿元,陈云南证实即为8月间遭到调查的2,100万美金。当时吴淑珍告诉检方,海外账户的资金是自陈水扁担任立委以来,就陆续自新加坡荷兰银行转到新加坡渣打银行、瑞士信贷银行、瑞士美林银行及苏黎世皇家银行。

不合法定 扁羁押抗告遭驳回

前总统陈水扁遭收押禁见,委任律师郑文龙自行代陈水扁提出抗告,台湾高等法院认为,既然“陈水扁”是抗告人,自应具备陈水扁本人签名,或由本人盖章或按指印,抗告书状的法律程式才算完备,但是抗告状最末页没有陈水扁签名或盖章或按指印,并不合法律上的抗告程式。26日下午以“抗告人本人未签名、不合法律上程式”,直接程序驳回。

高院指出,法官于11月18日要求抗告人在3日内补正,但是陈水扁、郑文龙至今都没有补正,这项抗告不符合法律上的程式,因此抗告理由等实体部分的争辩也不需审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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