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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來源不明罪 政院堅持適用範圍納入民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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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24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施曉光/台北報導〕雖然部分立委反對「財產來源不明罪」適用範圍包括民意代表,但行政院長劉兆玄與法務部長王清峰昨天在立法院答詢時明確表示,堅持推動納入民代適用的行政院版草案。

國民黨立委吳育昇質詢時表示,有部分立委主張「財產來源不明罪」不應列入民代適用,但他認為民代應包括在內,才符合民眾廉能政治要求,並當場詢問行政院看法。

王清峰回應,在現行法制下,民意代表視為廣義公務員,因此如果不將民代納入規範範圍,民意不會接受。

在吳育昇要求下,劉揆宣示,法務部提案既然經行政院通過,行政院一定捍衛法務部版本。

吳育昇還進一步提出,應將廉能政治的要求擴展到所有政府投資事業的相關人員,例如廣義的國營事業,包括政府官股代表以及政府投資公民營事業的主管,他要求今後任何有官司纏身的人,都不可以接受政府派任成為任何投資事業的主管或副主管,劉揆當場表示「沒有問題」,王清峰則說「完全認同」。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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