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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税负信赖保护谁认定? 让专业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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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3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许湘欣台北三十日电)尽管最低税负“所得基本税额条例”草案才刚开始在行政院审议中,财政部、经济部与企业界对于最低税负的拉锯从未间断,最近因经济部提信赖保护原则认定应由经济部负责,再度引发彼此争议,其实,所有法令若能回归专业、执行专业,这些纷争应可平息。

财政部长林全最初提最低税负方案时就曾表示,若最低税负通过实施,过去企业已获得的免税,可不受最低税负限制,例如五年免税,可一直享受到期限结束为止,也就是所谓“信赖保护”原则。从那时候起,各界尤其是学者就对于是否有必要提供“信赖保护”产生异议。不过,财政部七月十三日将最低税负草案定名为“所得基本税额条例”草案送到行政院时,林全再度重申信赖保护原则不变。

政治大学财政系教授曾巨威表示,也许财政部是为了减少未来法案审议时的争议,所以,尽管最早提最低税负理念的曾巨威不赞成,财政部最低税负研究的主要执笔学者、台湾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林世铭也认为会严重影响税收,最低税负实施第一年恐怕税收低于新台币50亿元;而台湾大学法律系教授葛克昌每每在不同场合以法律为依据,指信赖保护非实施最低税负的要件,但财政部仍坚持立场。

只是,财政部释出的善意,显然还是被认为不足,尽管草案根本还没通过,会不会有信赖保护都不一定,近来企业界已提出企业适用信赖保护与否,应从向经济部申请通过开始;加上日前经济部也提出应由经济部颁发的许可认定,有关信赖保护的争议再度延烧。

财政部官员表示,本来免税证明的颁布,就是企业向经济部先提出申请,经由一连串的审核,确定企业的投资完成后,财政部再给予免税证明。如果只要向经济部申请就算,恐怕最低税负实施前,所有企业都先向经济部挂号报备,抢搭最后一班车,最低税负恐怕会名存实亡。

不过,曾巨威指出,这件事演变迄今,只能说是财政部自己种下的因。既然财政部认同要有信赖保护,且前提是企业应先确定实质投资,因为确认投资完成,才能具备有免税资格,就不能用过去一般的作业标准来看待。也就是说,不能用国税局最后颁发的免税证明为时间判断标准,而需以是否有实质投资意义为依据。他表示,经济部工业局和财政部国税局,哪一方较具备投资完成认定能力,答案恐怕是工业局。

曾巨威认为,财政部的担忧可以理解,因为经济部与企业的关系一直以来是如此“融洽”,谁都害怕会有大开方便之门的可能。然而,回归专业来说,若真要选一个评断者,就得选专业的那一个,若国税局认为自己比工业局专业,由国税局做评断也可以。

他表示,这件事的解决办法应该是,“所得基本税额条例”草案既已送到行政院,若决定由经济部把关,行政院就应严格要求经济部的执行结果,审核的实质原则要清楚一致,结果更应由行政院与社会大众监督。

事实上,政府哪一个法案不应该是这样?建立一个专业的标准原则,更要建立一个结果的审核机制,赏罚分明,如此,任何政策才能真正从全民的最大利益去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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