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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者:为了政治斗争 营建署曲解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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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23日讯】(据中广新闻报导)台北市政府拆除教育部挂在台湾民主纪念馆的巨幅布幔,引发中央地方大斗法!营建署并以《建筑法》主管机关的立场、主动解释法令,认为巨幅布幔并不是《建筑法》所规范的“招牌广告”,认定台北市对教育部的处罚无效。然而,建筑学者认为:台北市引用《建筑法》做出强制处分,在法律上站得住脚。学者更对法令遭到曲解,深感痛心。(何宏儒报导)

内政部古迹委员会委员,同时也是中原大学建筑系专任助理教授薛琴认为:营建署的解释实在值得商榷。他强调:“这个基本上不是法令或技术的问题,现在变成政治斗争的问题。”

薛琴表示:《建筑法》对于招牌广告的相关规范,立法用意是为了市容、为了公共空间的美观,“并不在于用什么方式去挂”!否则的话,任何人都可以在自家门口任意悬挂布幔。他认为:台北市政府“师出有名”,在法律上站得住脚。

薛琴批评:“老百姓这样做的话、故意走法规的漏洞的话,也许还情有可原;政府机关的话,我觉得就不应该。规定就是规定!”他表示:依照营建署的见解,“永久性”的招牌广告才适用《建筑法》的话,此例一开,他担心未来很多人都会钻法律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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