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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運超時駕駛 勞委會交通部遭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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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呂宜凱綜合報導)國道客運疲勞駕駛肇禍事件頻傳,監察院14日通過糾正交通部與勞委會,監察委員認為勞委會疏於稽查、追蹤大客車駕駛工作時數,輕忽公眾安全;交通部沒有對客運司機訂定合理的駕駛時間。監委要求勞委會與交通部立即改善,並且研議駕駛回訓、裝置車上防睡警戒裝置等措施。

監察委員程仁宏、趙昌平提案糾正勞委會與交通部。程仁宏表示,民國94年至98年,國道客運發生6件重大交通事故,造成21人死亡、60人受傷,主要是因疲勞駕車或精神不濟而肇禍。

程仁宏說,勞委會自92年開始至今,每年都辦理國道客運專案檢查,並將司機超時工作、無休假等情形,列為查察重點。除95年未檢查外,92年到98年資料顯示,國光客運與統聯客運司機超時工作的問題,每年都不合格,大有巴士只有97年合格。

程仁宏指出,勞委會僅將稽查結果轉送各地勞政單位裁罰,沒有落實追蹤後續執行與改善措施;且裁罰金額僅新台幣2,000元到2萬元,難怪客運業者沒有警惕。

趙昌平表示,歐盟及英國規定,每連續或累積4.5小時開車時間,需休息45分鐘,澳洲每連續或累積駕車5小時,需要休息30分。交通部未能參酌先進國家經驗,也沒有深切檢討近年疲勞駕駛肇禍事件,訂定司機合理駕駛時間。

另外,除了疲勞駕駛之外,近年來大客車發生意外,有些是因為司機的個人健康因素,例如突然心臟病發,交通部也未能記取相關教訓,在執行大客車司機審驗措施時,訂定出妥適的健康檢查項目與標準。

監委在糾正案文中要求交通部與勞委會,對於職業大型車駕駛員回訓制度;國道客運駕駛出車前檢測記錄血壓、體溫、精神狀態;長途客運配置雙駕駛或中途轉運站替換駕駛;裝置車上防睡警示裝置、行車監視器等研議配套措施,並且立即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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