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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院初審 司法院得設少年及家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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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2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24日電)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少年及家事法院組織法草案,未來司法院將可成立少年及家事法院,專責處理少年事件與家庭事件,初期將先成立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

立法院司委會上午審查少年及家事法院組織法草案。司法院認為,少年事件與家事事件的發生原因有高度關連性,少年犯罪以家庭因素居首位,家庭功能不健全是少年性格偏差與行為違常的主因,兩者事件處理,還須結合社工、心理、輔導等領域,因此希望成立專門處理少年事件與家事事件的專業法院。

司法院秘書長謝文定表示,考量國家財政負擔與司法資源分配,司法院初期將先整併高雄少年法院與高雄地方法院家事法庭,成立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因此只會增加數名家事調查官,不會過度增加國家財政負擔。

民進黨籍立委李俊毅質詢,民國88年司法改革會議就已經建議司法院設立家事法院,為什麼拖了10年才送出法案?他認為,司法院應先辦理家事法官的專業認證,再討論少年及家事法院是否成立的問題。

謝文定表示,司法院早已成立少年法院,因為成立少年及家事法院需要經過資源爭取、辦公廳舍擴建等過程,所以花了一點時間;對於目前兼辦的家事法官專業認證比例約20%,他說,成立少年及家事法院專業認證比例會提升。

國民黨籍立委曹爾忠表示,成立少年及家事法院,雖然增加人員的專業度,但也會侷限內部人員的流動性。謝文定說,美國有許多法官在同一法院,一待就超過20、30年,成為某些專業領域的專家。

少年及家事法院組織法草案經立法院司委會討論後初審通過,司委會並通過附帶決議,要求司法院 5年內在北中南東各設 1個少年及家事法院, 2年內完成法官遴選培訓,並於法案通過 1年內,將家事事件法草案送交立法院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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