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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銷「江案」判決 馬英九:不會太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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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2月01日訊】(大紀元記者耿豫仙台灣綜合報導)馬英九總統1日上午10時左右,在國防部長高國華及新北市長朱立倫的陪同下,前往15年前軍方不當判決「冤死」的空軍士兵江國慶永和家中上香致意,馬總統說,他來就是代表政府、社會的平反,而司法的平反,他保證更審的時間不會太久。

江母見總統眼淚奪眶而出,不停哭泣,隨後和江國慶的叔叔江支昌領著總統到江國慶靈前上香,馬總統表情凝重,不發一語,江支昌對著江國慶的牌位說「江國慶,馬總統來看你了,給你上香,有什麼冤情,跟馬總統說,將你的死刑撤銷,不要出門被指指點點」。

馬總統除向家屬道歉,同時承諾會還給江家一個公道,全力協助平反。對於總統的保證,江國慶叔叔江支昌不以為然,要求總統提出確切時間表,撤銷江國慶的判決,讓奔走14年,尋求真相的哥哥(江國慶父親)也能安息。

江國慶平反以及賠償,馬總統表示,政府要概括承擔責任。他同時向江母解釋,現在軍人犯法,最後一審一定由高等法院判定,類似江國慶的事件不會再發生。

國防部軍事檢察署也於上午提供「江案」相關新事證,及涉嫌刑求非法取供部分,向台北地檢署聲請再審,全案訴訟期程概約6個月。

此外,死刑存廢的議題因「江案」再度受到矚目,馬總統表示,由於社會上對廢除死刑仍有不同的看法,所以目前先做到減少死刑,最近這段時間,最高法院宣判死刑的案件已經減少;在社會有共識後,再談廢除死刑,會比較符合社會期待。

先撤案再談冤獄賠償 

民間司改會籌組義務律師團代理江國慶母親,1日下午至軍事法院遞狀,聲請再審,律師團表示,希望透過再審程序,撤銷江國慶的死刑判決,後續的冤獄賠償及對違法失職人員的究責才有法律上的基礎。

許嫌自白犯罪、其掌紋與現場兇手遺留的掌紋相符,律師團認為,新事證足以認證江國慶應受無罪判決,因此依軍事審判法第218條向軍法院聲請再審,至於國家賠償,依法應由國防部主動進行,律師團也表示,國防部不應拖延,才能展示認錯道歉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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