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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牛案無罰則 台聯:不應交付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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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6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施芝吟台北綜合報導)立法院進入本會期最後一週,在〈食品衛生管理法〉表決前夕,台聯立院黨團表示,食管法修正草案對輸台含萊克多巴胺美國牛肉「零檢出」及「強制標示」修正條文都無訂定罰則,不符法理原則,不應交付表決。

台聯黨團總召許忠信指出,立院初審通過食管法第11條修正草案,要輸台美牛應「零檢出」乙型受體素,既然已是「零檢出」,自然沒必要通過第17條之1有關「強制標示」殘留藥品學名及殘留量規定,他認為這是立法疏漏。

他表示,配套的罰則規定列在第31條修正草案,此修正草案已交付黨團協商,但至今沒有協商,等同沒有罰則規定,若強行表決通過食管法,將產生立法缺陷。許忠信表示,台聯黨團基於保障國民健康及立法法學原理,主張攸關含萊克多巴胺美國牛肉能否輸台的食管法修正草案,立法院院會不應該表決。◇

(責任編輯:趙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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