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中國優秀民營企業家」 數億企業被零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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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6月04日訊】(大紀元記者王量報導)「中國優秀民營企業家」衛憲法1989年承包了山西平陸縣鋁礬土煅燒廠。煅燒廠的當時資產價值7.9萬元,數年後發展成為價值數億元企業。2006年11月,平陸縣對該企業強行清產核資,逼迫衛憲法在已寫好協議上簽字,並對其非法拘禁一個多月。最終,煅燒廠被零元轉讓給水利局官員實際控制的企業。

遭官員非法拘禁 數億企業被零轉讓

據《中國青年報》的報導,山西平陸縣鋁礬土煅燒福利廠(以下簡稱「煅燒廠」)創建於1986年11月,位於平陸縣曹川鎮,是由曹川鎮主辦、縣民政局主管的集體所有制福利企業。

頂著「中國優秀民營企業家」稱號的衛憲法,1989年1月與曹川鎮民政辦與簽訂了承包合同。雙方合同約定,承包期為8年,1996年12月31日到期。合同約定:合同期滿增值部份歸乙方(衛憲法)所有。這份合同記載了當時煅燒廠的資產價值7.9萬元。

1996年年底,衛憲法承包煅燒廠的合同到期,衛憲法不準備繼續承包,並提出讓曹川鎮民政辦清算該廠,但當時負責人說服衛憲法按照原合同繼續承包。

2006年11月23日,衛憲法正在與平陸縣一河之隔的河南省三門峽市的家裏,突然接到了平陸縣民政局的電話,通知他到政府會議室開會,稱要終止他的承包,並對煅燒廠進行清產核資。

衛憲法持有不同意見,他稱,一定要給我清算,不清算就不能清產核資,更不能將我的資產清產核資。

平陸縣副縣長、清產核資領導小組組長潘長青回答稱,事情已經定了,如果不配合,就要採取強制措施。

衛憲法仍不從,兩人發生了「權大還是法大」的爭執。潘長青說在平陸是權大,不信你試一試,這廠你非交不行。

迫於壓力,衛憲法在一份已經寫好的協議上簽了字。協議的主要內容是:1、合同到期雙方同意終止;2、終止後立即進入清產核資程序。

此後,衛憲法先後被強制關在兩個地方,平陸縣民政局局長趙科省安排楊建勇、謝東軒二人輪流看守他,不讓他一個人單獨行動。衛憲法犯病要回家拿藥,被拒絕;手機沒電了要回家充電,又被拒絕;天氣冷要回家拿衣服,還是被拒絕。

平陸縣審計局、物價局有關人員曾拿評估材料讓衛憲法簽字,衛憲法發現「審計、評估報告與煅燒廠的資產嚴重不符」。

在承包煅燒廠後,衛憲法先後辦了5個採礦證。衛憲法對負責評估的物價局副局長王明星說:「我的5座礦山、110個礦點、礦上的建築物、炸藥庫、堆料場等你們都看過,要是真的搞清產核資的話,這些東西你們應該給我評估進去。」但王明星回答稱,潘縣長說礦山上的這些東西都要收歸公有,不能算你的。

一個多月後,煅燒廠被強行清產核資,一夜之間,衛憲法傾家蕩產。在這期間,衛憲法一直被單獨看守,法院後來判決屬於非法拘禁。

2007年4月,平陸縣民政局發文免去了衛憲法平陸縣鋁礬土煅燒福利廠法定代表人的身份。

2009年,平陸縣民政局與新盛公司簽訂了一份轉讓協議:平陸縣民政局以「零值」的轉讓價款將煅燒廠「永久」轉讓給新盛公司,這其中包括衛憲法以私企名義辦理的5座粘土礦。據業內人士評估,隨著鋁礬土市場的走俏,這5座粘土礦價值達數億元。

據悉,新盛公司的實際控制人是平陸縣水利局副局長員巖峰。

民眾:現在當官的太壞了

衛憲法「數億企業被零元轉讓」正成為熱門話題。

北京劉子若律師6月4日向大紀元記者表示:「這是用權力的方式,而不是按照合同的約定,把一個人的資產轉化為另外一個人的人所有,這種行為肯定是不合法的。」

「作為企業家,他(衛憲法)應該依法維權,我們可以為他提供這方面的幫助。關鍵是,司法部門應該依法查處這種違法行為。」

山西平陸縣一位梁先生說:「現在當官的太壞了!無法形容。」

在網絡微博上,許多人對此發表評論。

商務時報社新聞中心記者乃殿雄說:山西的官員做這種事是駕輕就熟了。經濟不好,就開放政策吸引浙江人過去投資煤礦。等設備配備,開始賺錢了就開始以各種手段逼迫商人離開。

SOHO中國董事長潘石屹表示: 我去了趟山西。小商小販、中小企業日子也不好過。稅費太多、太雜,一般小老闆從來也沒有算清過,只感覺越來越多。大領導們不知知道不知道他們處境?

河北「起業道」:無怪外媒總是說中國無人權,無怪那些聰明的精明的睿智的人都把自己變成外國華裔,轉移資本,看看中國地方的某些官員貪婪如斯、惡毒如斯、濫權如斯,誰還敢做一個奉公守法的商人,沒有權勢後台的就無法生存啊!

(責任編輯:李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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