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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县市售祭祀品 8成2标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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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8月13日讯】(大纪元记者徐乃义台湾桃园报导)中元普渡,家家户户香烟袅袅,各地普渡祭祀活动频繁,也是金纸、香、蜡烛等祭祀用品使用量极高的时间,桃园县工商发展局为了确保消费者权益,近期针对县内卖场、商号等抽查“祭祀用品”商品标示,抽查200件中有165件不合格,不合格率82.5%。县政府呼吁民众应注意商品之标示及外观,对于价格较便宜且来路不明之无品牌商品更应注意,以避免买到危害身体的黑心商品,保障自身权益。

工商发展局今年在中元节前至县辖内大卖场、一般商号等抽查市售祭祀用品之商品标示,此次查核祭祀用品包含金银纸类(如:福金、刈金、巾衣、金元宝、寿金、五路财神发财金、地基主、福德正神发财金…等)、香〈香环〉及蜡烛等三大类,总共抽查200件商品,抽查结果统计如下:不符合商品标示规定的商品共有165件,不合格率高达82.5%。不合格案件以全部未标示或仅标示商品名称,完全无制造商相关资料、商品原产地、主要成分或材料等要件者所占比率最高(49%,98件不合格)。

不合格规定商品中完全未标示产地者有102件,占51%。标示台湾、中国、越南、印尼有63件,占31.5%。依卖场类别分析,大卖场祭祀用品标示不合格率(58%)略低于佛俱店、金香铺等一般商号(90.67%〉。

工商发展局提醒消费者,如果祭祀用品来路不明或品质不佳,所产生的烟尘将可能危害人体健康,消费者购买祭祀用品时应仔细检视制造或进口厂商名称、地址、电话、商品名称、生产国别、成分或材料、度量单位、制造日期等项目,同时在选购时,不论商品价格高低,都要检查商品标示,以免购买到来路不明的商品,甚至是黑心商品。民众如果发现标示不合格商品,也可向工商发展局检举专线03-3313360举报,发挥共同监督的功能。

针对商品标示不合格商品,工商局将依“商品标示法”要求制造商限期(30日)改善,经复查再未改善者,将依法罚处新台币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锾,最严重将要求贩卖商“强制下架”之严厉手段。另本府也将联合所属十三乡镇市公所针对辖内陈列贩售之“祭祀用品”不定期加强查核及辅导,以保障民众消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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