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取营业秘密 拟增订刑责

人气 1
标签:

【大纪元8月1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巧雯台北16日电)经济部智慧财产局今天表示,已研拟完成营业秘密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主要为增订刑事责任,修法后侵害营业秘密行为,最高可处5年有期徒刑,并科罚金最高达新台币1,000万元。

智慧局表示,8月13日已将修正案函送至行政院审议,盼于立法院下会期尽速完成修法;不过尽管本次修正内容,司法院及法务部有部分不同意见,经济部将于行政院院会审议时,全力积极沟通,以达成共识。

针对这次修正重点,智慧局举例,除了增订刑事责任,这次还增加域外加重处罚,刑罚提高至6个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罚金最高5,000万元。

智慧局表示,由于国外厂商与台湾厂商间有商业竞争时,可能出现商业间谍的情况,即派人来国内企业窃取营业秘密,除影响产业竞争力外,还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因此认为这个行为恶性重大,应加重处罚。

另外,这次营业秘密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其他修正重点,还包括刑事罚并同处罚及具体答辩促进诉讼义务等。

具体答辩促进诉讼义务部分,智慧局解释,未来原告已说明其主张营业秘密受侵害或有受侵害之虞情况时,若被告否认其行为,不能仅消极否认,还需主张其理由。

有关营业秘密法修正草案重点,其处罚情况包括以不正方法而取得营业秘密;前款行为人取得营业秘密后,而使用或泄漏;未经授权或逾越授权范围而重制、使用或泄漏该营业秘密;营业秘密所有人告知应删除、销毁后,不为删除、销毁或仍为隐匿该营业秘密;恶意转得人之取得、使用或泄漏营业秘密等。

相关新闻
智财法院引特殊审理机制 营业秘密不外泄
营业秘密法 拟增订刑事责任
游客消费成经济支柱 日本“观光立国”见效
中国房企远洋集团遭清盘呈请 股价跌10%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